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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洞府的资料。

原来这个洞府叫青云,“可是它很黑啊,以后改名叫黑云好了。”马哈为感到很高兴。

接着他又多花了三个多小时把御使黑云的手诀和法诀学会了。

左手掐剑指,右手拇指中指紧扣成环指。集中精神大喝一声:“出!”突然一阵白光出现!

“哈哈,出来了!”

心中无比激动,马哈大喝一声:“收!”只见巨大的黑云转眼间变成了一块拇指大小的石头。

“大!”,“进!”,“飞!”“出!”,“收!”刚试了几次便感觉到头痛,看来这法诀是要耗费精神力的。

马哈不敢多试,待头通之感一消失,便乘着黑云飞出了这个洞穴,朝里根城飞去。

他的人生,由这一刻开始转变!

这是一条探索者的道路。

第二节 里根城

马哈乘着黑云不一会便来到了里根城外的森林中。

太阳直挂高空,道路上都人潮涌动,而森林却是一番杳无人烟的景象。

马哈掐出手诀将黑云收了起来,精神上的消耗虽然很大,但原地坐下休息一会就好多了。

要是被别人知道他有这么一个东西,相信世界上所有的盗贼团都会把他马哈当作为近期目标的。

“咕噜”一声,马哈的肚子开始宣泄它的不满。

午饭还没解诀,他至今仍希望着今早那只噬草鼠能送上门来……

就这么想着,不知不觉中他走到了里根城门。巨大的城门拦在马哈面前,城墙是由坚硬的花岗岩砌成的,有十米多高,几个守卫在高高的城墙上打着盹。

城门是铁木和火铜做的,守在门前的有两名盔甲战士。

刚要进城,马哈突然被守卫拦了下来:“你进城里做什么?”“我是去卖红薯的。”马哈说着从身后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个不堪入目的红薯。只见其中一个守卫马上伸手把红薯给夺了过去,严肃地盯着马哈道:“你可以进去了,不过这个红薯可就归我了!你可要识相点!”

马哈正纳闷这破红薯有啥好的,就隐约听见身后的守卫说了一句话:“这个可是好东西啊,贵族老爷才吃得起啊,一个可以卖三个金币啊,我们发了!”马哈听了彻底无语,要知道他在家天天吃这个,早都吃腻了。

马哈后悔莫及“早知道我就拉上一车来这里了。”可是他哪里知道,要是走大路的话他早就被盗贼抢了。

至于那森林,其实是迷之森林的外围,而且要不是他运气出奇的好,得了黑云。只怕早就成为魔兽的口粮了。

马哈此时正在和一家旅店里和老板热情地“讨论”。

“来到一个地方首先要解决的是住宿问题。”马哈怀着这样的理念来到了这家名为“里根夜色”的旅馆。

看门的服务员嫌他的外表太差了不让他进去。

“笑话,想我马哈说不上帅,到也是英俊潇洒的。让我进去!”马哈前半句说的是实话,马哈的确不算帅,但是很耐看,长得也还算平易近人。

可他也不拿块镜子照下现在的自己。浑身泥巴,背着个惨不忍睹的背包,脸上和头发都有着污水的痕迹。

若是扔在路边,再摆上个饭碗,这不就是乞丐一个嘛!

随着围观的群众越聚越多,马哈以他“高超”的口才,硬是把夜色的老板都骂了出来,正当马哈和老板“讨论”得不亦乐乎之时。

马哈一时激动,手指着老板抖啊抖啊,似是恨铁不成钢的老爸在教训儿子一样,老板忽然愣住了!马哈还以为是自己的话起了效果,得意自满起来。

谁知老板也用手指着,不是马哈,是红薯。原来刚才抖得太猛烈了,红薯从背包里掉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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