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1/5页)
是被义父杀死的,而他当时不知道搭错了哪根筋,收养了我。但这个想###很快被自己否定,如若义父只是一时糊涂,那么在我成长期间,他有大把时间纠正——放了我或宰了我。但我已经长到这么大了,总不会是义父那根筋经过十八年依旧没到正常位置吧。由此,我断定,义父一定有什么不得不把我从小养大的理由,或者他从一开始就有什么明确的目的。
我找到义父说:“这规定太过古怪。”
他说:“没办法,这是飘香堂的新堂规。”
我问:“为什么要定新堂规。”
他说:“因为我是堂主。”
我问:“新堂规有什么用?”
他说:“用来遵守。”
我问:“为什么要遵守。”
他说:“因为这是堂规。”
我问:“为什么要定这样的堂规。”
杀手?不,是刺客 第二节(2)
他说:“因为我是堂主。”
我问:“新堂规有什么用?”
他说:“用来遵守。”
我问:“为什么要遵守?”
……
那天,我和义父的对话持续了四个时辰,没有间断。终因我年轻气盛,耐力持久,坚持到了最后。义父因一口气没喘上来,晕了过去。我得到了哥哥们的一致夸奖——还是老五的肺大!厉害!
往后的日子里,证明自己杀人成为比杀人更难的事,我们的创造力与想象力受到了巨大挑战。
那一回,大哥把“翻云燕”吴展鹏新纳的小妾扛了回来,以此证明这个出了名的色鬼死了。三哥呢?将“索命使者”张宏的七十岁老妈搀到了飘香堂,表示大孝子张宏挂了。四哥也不甘于人后,带回了“蜀中三雄”李基石、李基世、李基业三人的小孩。
义父失算了。他只说不能偷尸体,没说不能拐带人口。现在轮到他发愁了。怎么处理这些人呢?飘香堂不杀妇孺乃是祖师爷定下的规矩,无论如何破不得。就在我们都以为义父会将人放回去的时候,他发话了,让张宏的老妈抚养那三个小孩。然后,由他自己去照顾吴桐的小妾,貌似很不情愿。
大哥私下跟我怒斥义父思想不端,行为不轨。
原来大哥还有疾恶如仇的一面,我这么赞许他。
他却愤愤不平地表示,那小妾是他领回来的,要照顾也得他来照顾。
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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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不,是刺客 第三节
忘记介绍了,那个说自己大业未果的中年人,叫祁天圣。很嚣张的名字,绰号更转——“小猴爷”。
义父给我的期限是十天。考验太严峻了,给我个把月也不一定够用。刺客还得先干捕快的活儿,听着就不靠谱儿。在我日夜兼程赶到祁天圣的家时,也只剩下了七天而已。
第一日,夜。我在祁天圣的家里偷偷察看了一遍。他没老娘,没有老婆,更没有孩子,除他以外唯一的活物就是他的宠物——万金。我听见他这么称呼过一只绿毛小乌龟。
第二日,夜。我又去了一次。并且趁他洗澡的工夫,成功地盗走了他一只鞋,鞋里绣着他的名字。但很快我就把鞋子扔了,一是作为证据,它不充分。再者,我不敢保证义父在查看它的时候不会被熏死。
第三日,夜。我决定再去最后一次,剩下三天时间我得赶回飘香堂。这回,他正和几个人在吃饭。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这么多人证,我再把动静闹大点儿,传也传到义父耳朵里了。可是,我没把握对付得了这么多人。趴在屋顶上,我等着他们散席。等着等着,我睡着了……这一夜,我梦到义父取消了这变态的堂规,在冰凉的瓦砾上笑醒了好几次。
第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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