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第3/5页)

下好了,哪里的点心最好,哪里的菜肴最好,点点手指就知道。

感谢互联网行业的高速发展,能不能俘虏老婆全靠这个了。

中午十一点半,郜青云宣布上午的训练结束。

荣耀窜的很快,反正他人高腿长,几步就奔回宿舍了。

紧接着,洗澡、换衣服。

外穿今冬最流行的黑色长款羊毛大衣,定制的。

里头是酒红色的大高领毛衣,还是定制的。

打扮的帅帅的,约会去。

临走之前,他还特地照了照镜子,又喷了点儿前几天刚买的男士香水。

嗯,按照东方人的审美观点来看,他一点儿都不比欧克那个白种人差。

打扮花哨的“太阳”,对自己的颜值比球技还要自信。

他坚信他这款就是江小柒想要的。

只不过,没有耐心的江小柒等的很着急。

离的还远,她就看见了一个会移动的衣服架子。

MD,走个路就跟走T台似的;一双长腿快要长出了天际,这是不招摇会死星人。

再一看自己,穿的是印有辉星队旗的运动服。

荣耀一上车,江小柒就忍不住喷他道:“一个男人,怎么比女人还要慢,看看,现在都快一点了。”

荣耀没有反驳,动了动大衣的领子,还清了下嗓子,想要引起注意。

江小柒已经发动了汽车,瓮声瓮气地问了声:“去哪儿?”一双眼睛直视着大马路,一下都不肯斜视呢。

荣耀有些不爽,因为……江小柒根本就没有发现他的帅。

他很帅的好吧!不止在球场上帅,不止穿运动服帅,私服也很帅……球迷们都是这样说的。

江小柒的眼睛……“你是不是近视啊?”荣耀问的小心翼翼。

“0。8的视力,开车没问题。”

“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江小柒不知道重点根本不在能不能开车的问题上。

荣耀无比怨念中:“……”怪不得我打扮的这么帅,你还当我是空气。

鉴于荣耀糟糕的指路能力,江小柒最后是依靠导航仪,找到了荣耀说的“小菜馆”。

饭店的名字就叫做“小菜馆”,不是什么有名的馆子,但据说网评很好,最擅长做鱼。

这个时候,已经是一点四十了,菜馆的外面,依旧有好几波等待吃饭的年轻客人。

糟糕的心情不表,江小柒早饭没吃,现在真是饿的要死。

她使劲掐了荣耀一把,还不解恨,埋怨他道:“还不如在俱乐部里吃食堂,下午三点半电视台的人就要来采访……”

她还没有埋怨完,就被旁边的惊呼声音打断了:“荣耀,是荣耀!”

好吧,几乎天天都要见面,江小柒已经忘记了荣耀好歹也算是个公众人物。

尤其是昨天的绝杀,已经被传的神乎其神了。

但荣耀出名,是早几年前的事情。

一开始是因为他在NBA中的表现,是与他同时段在NBA打球的亚洲球员中最好的。

后来又因为长相不错,还被评为了NBA中的亚洲第一帅。那个评选倒是真没有瞎评,因为其他的几个亚洲球员,不论球技,那个长相简直就是歪瓜裂枣级别的,要么是身高太高头太小,要么就是五官极其的不协调。

如此一来,关注他的女球迷不比男球迷少。

女人和男人一比,总是欠缺了一点点的理性,又多了一点点的感性。

据说,荣耀的全球后援粉丝团,力量不容小觑。

只不过荣耀那个呆瓜,没开过微博,没做过宣传,也从不在意那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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