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二十三节 (第1/2页)

林家的锅被砸的消息也是被无意传开的,小卢等林家男人挑好了锅,也得赶回家吃饭。由于比平时晚了二三十分钟,走到家里,小卢的老公小林都快吃饱了,锅里留了些菜。家里小二口都挣工分,又没负担,日子自然也就比那些拖儿带女的人家强些,关键是小卢还是代销店的营业员,能挣到一份工分。小卢有文化,城里人比较时髦,也就成了村里的一道风景线。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更是对她刮目相待。有些不方便说出口的东西,可以让小卢带。小卢当初看中的林家孩子,也是他的出身。上无片瓦,下五寸土,名副其实的无产阶级,根正苗红。就在小林出生几个月,他爹突遭病疫,撒手人寰,留下孤儿寡母,小林娘勤心苦力,没到三年,也就随他爹去,留下小林一个人。好在村里人纯朴,林家的家族里,纷纷解囊,资助小林,让他的娘入土为安。到这时,小林真的是孤儿了,村里家族比较亲近的人又再次商议,东家一口,西家一碗的,不管是粥是饭,还是瓜菜,勉强没饿死小林。那时他叔叔还在外面闯荡呢,好在都是南方,不至于荒灾,一口吃的还是有的。等解放了他叔叔回家,小林都七八岁了,可谓亲,亲不过一丝,慢,慢不过一线。毕竟是自己的亲侄子,他叔叔还是担起了扶养小林的义务。小林的叔叔后来专业到了地方,进了县城合作社,成为一名在县城上班的村里人。村里的大办小事,他叔都会回来。给村里人酬谢,酬谢村里人对小林的照顾。也感谢村里人对他哥哥嫂嫂的后事的料理,人都是有感情,自然界很多动物都会报恩,何况是人呢。小林的叔叔也是外面闯荡过的,更懂得家的珍贵,有家在,也就有了温暖。也把家里不准的闹钟送给了家族一个比较亲近的堂弟。按说到现在也不是什么稀罕物,但在当时,堂弟可对他叔可是千恩万谢,虽然那钟不太准,但终归是村里第一家有了报时的机械。要是早上五十年,那可是皇亲国戚才有的玩意。后来长大看书才知道,光绪年间,也只有恭亲王几家有自鸣钟。堂弟对小林可好了,到了小林二十来岁,就把自己的一处柴房给了小林,小林也才有了自己真正的家。接着就有了“领袖教导我们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那里有更大的作为”的号召,城里的知识青年响应伟大号召来到了小林家的偏僻的南方小村庄。其中就有后来成了小林老婆的小卢。小林是孤儿,真正的无产阶级,阶级成分好。又有叔叔的照顾,村里自然对他高看一眼,可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昔日的无依无靠的孤儿,如今可成了那些下放的知识青年眼里的香饽饽。而小卢追逐着时代潮流,嫁给了小林,也算革命夫妻,小卢因为会打算盘也就顺理成章得成了代销店的营业员。

刚要放下碗,看到小卢回家,小林也起身给他拿碗。顺便问一下,咋这么晚回家,很忙吗。小卢也没注意,只是嗯了一句,拿起碗盛饭。以前都是小卢回家做饭,小林回家就吃。今天不一样,小林到了家里,看到冷锅冷灶的,不免有些失落。好在二人的感情不错,小林也没太多计较,就生火蒸饭,便烧火边等小卢回家。饭都快蒸熟,小卢还没回家,小林又急忙赶到地里摘了菜。由于是孤儿出身,自小就知道做菜做饭,那时的小林最纯朴的想法:怎样才能不饿死。哪怕只有一片菜叶,他也得做出一碗汤来,最少也是热的,熟的。比现在的老二还更精明,吃的苦太多了。谁家的什么眼神,谁家的做作,他都了然于胸,不再是穷人孩子早当家,而是在过小的年龄就体味了大人的心酸和无奈。也教会了他不幸灾乐祸,不喜形于色,不落井下石,不说东道西,每每想起这些,都有感触。但他自己知道:学会忘记,学会感恩。摘了菜回家,路过晒谷场,看到闹哄哄的,他也多在意,只听到陶宽爹打了陶磊,而且打得狠,又听说去包扎了,感觉也就大人教育孩子,是很正常的。那时候谁家没有几个孩子,有孩子就有学坏,做坏事的可能,就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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