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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感覺我收買證人的行為很愚蠢?」
曹雲一笑:「不知道怎麼說。」意思就是,確實有些愚蠢。
南宮騰飛道:「還是一個老話題,律師是應該幫助對的人,還是應該無條件的幫助僱主。」
曹雲道:「這話題沒有什麼營養吧?」
南宮騰飛道:「我是三十三歲才開始獨立辦案,剛開始我也有一腔熱血,我挑案子。我挑對的案子,這樣我覺得我就能站在正義的立場去幫助委託人。但有些委託人根本就不和自己律師說實話,結果有一次我被坑了。為了幫助『正義』的委託人,我在開庭前用惡毒的言語問候了原告,開庭後,我稍微一挑,原告就氣炸了,給了我一拳。然後就是協商,我原諒原告,他就不用坐牢,條件是他原諒被告。很無私吧?哈哈。」在法庭上毆打律師,事情可大可小。
案子結束後,南宮騰飛才知道自己的委託人才不是東西。讓南宮騰飛愧疚的是,原告是在妻子和家人勸說下,才同意協商條件。雖然案子結束了,但是原告沒有從案子中走出來,最終他得了抑鬱症,半年後自殺。
原告的未亡人,原告的妻子拜訪了南宮騰飛,希望南宮騰飛能幫東二打這場官司。至於原告妻子和鬣狗有什麼交易,南宮騰飛不想理會。他一方面驚訝鬣狗怎麼能這麼了解自己,另外一方面他接下了案子。
曹雲問:「生死一搏?」
「恩。」
南宮騰飛給自己下了軍令狀,要麼不當律師,要麼就要打贏官司。所以在無奈的情況下,南宮騰飛選擇了並不算高明的偽證,他已經做好了被控告,丟掉律師證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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