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欲加之罪 (第2/3页)
六、指使校外分子到校殴打本校学生。
七、勾引本校女生到校外与不良青年聚会。
除了最后一条一时想不太明白,其他的都好解释。把本子还给老师之后,我看着老师拿在手里的笔,和压在手下的那一叠整齐的信纸。轻轻地叹了口气,然后小声地问道:
“老师,这些我都能解释,也都有证人和证据。我接受调查,您看咱们从哪里开始?”
那位老师并没有直接问话,也没看那个记录着许多问题的本子,而是起身去倒了一杯水给我。
“我看过你演出,开始还怀疑是不是你,直到那天在北海公园,离近了才确认是我的学生。”
嗯?老师和我套近乎儿?这是闹哪出?
看到我迷茫地端着水站在那,老师笑了笑说道:
“你坐下,已经有人提出来问题了,咱们就得解决。现在这个办公室只有咱们俩,你跟我实话实说就行。我一定要给你处分,要不然我也没办法交代,但是这个处分的大小,就看你能不能自圆其说了。”
怎么看这个老师都不像是有恶意!所以中午电话里他们给我的建议,我选择最后一条,多说真话,但是也要掺杂一点半真不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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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几条罪名,说冤也冤,说不冤也不冤。我正儿八经地跟您交代,您自然会有判断。”
老师嗯了一声,撕下一张信纸,然后把信纸翻过来,才拿起笔准备记录。
这一点我看得清楚,也想得明白!老师的意思是我随便说,他只是打个草稿,最后写材料的时候还要斟酌和考量,给我留了很大的活动余地。
心里感激,脸上也带着诚恳的说道:
“老师,关于租房,这个事不存在!我办了走读手续,这个宿管那里能查到,而且我是住在亲戚家,没租房住。晚上回去之后,我会和我大爷说一声,明天请他来学校一趟,带着户口本儿来,他给我作证。这个事情家里也知道,明天可以让我大爷当着您的面给我父母打电话,双方当着您的面确认一下。”
老师简单地记了几句,然后点了点头道:
“这个一会儿再说,那个社会女青年是谁?”
“老师,我承认我恋爱了,对方是一个私人公司的普通员工。她有纹身没错,可这不代表她不是好人,这个我没办法解释太多。我们认识三年多了,恋爱也有不短的时日,如果不是因为她,我不会选择报考北京的学校。至于说不良,我认为告人黑状才是不良,我们光明正大地相爱,但凡熟识的都在祝福我们,何来不良之说!家里管的严,我大爷也看的紧,她也和父母住一起。同居根本就是臆测,无稽之谈!这个我大爷也能作证,我从没有夜不归宿的时候。”
老师这次基本没有记录,简单地写了几个字,看到我有点激动,慢条斯理地说道:
“国家提倡恋爱自由,这一点学校无权干涉。你也别激动,喝口水说说乐队的事。”
不用喝水,我也没什么需要思考的,乐队的事一点不掺假地全部说了出来。包括去年参加长春的乐队,包括即将展开巡演之旅的大壮乐队。参加过几次演出,在哪里演出的,全都一字不落地如实说了出来。
所有的事都说完之后,最后补充了一句:
“老师,大壮的专辑是公开发行的,我们的巡演也是备了案的,全部合法合规!至于陈晓蕊说的歌词问题,老师您可以看一下我们的总谱,排练室就放着一套,我现在就可以去拿过来!”
这次老师更简单,只写了“樊宏壮”三个字,然后就一边喝着水,一边听我叙述。听到我说出来陈晓蕊的名字,老师没有惊讶,只是嗯了一声道:
“不可臆断!别随便把其他同学和你的问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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