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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导演说用汉名不如原名吸引眼球……”

马和纱娓娓道来闲聊的时候,其他人却不能闲着。

钱煜手脚飞快,按照田海茉的要求把要留证的东西都给保存了,各种情况也都打得非常清楚。

至于马和纱今天来露这个脸,其实唯一的作用,就是当田海茉提出某些关于她个人名誉、肖像权被侵权证据的存留要求时,公证员会问她本人的意见,然后她只要表示一下首肯就行了。

关于个人被侵权的证据保全,是必须被侵权人本人(或者监护人、利害关系人)表示要保全,公证处才能保全的。否则田海茉想“行侠仗义”,但拿不到本人授权,就会比较麻烦。

田海茉是“松鼠果业”的法定代表人,她可以代表松鼠果业出头,却并不能天然代表公司的其他股东个人出头,一码事归一码事。

……

不到一个小时,田海茉与马和纱就离开了公证处。肯花钱,又是美女,办事儿就是快。

田海茉立刻给冯见雄打了个电话,说明了情况。冯见雄在电话里问了些细节,然后表示立刻就会代表公司起诉:

“行,一会儿让公司的秘书给我和纱纱买明天去武昌的机票。咱就吃一把客场的亏,原告就被告,去武昌打官司好了。”

按照《民事诉讼法》,一般而言民商事官司都是原告就被告的。

但当被告是企业时,因为地方政府对创造就业、上缴利税这些的保护,肯定对本地企业有偏向。加上国内的司法系统独立性比较嘿嘿,去被告地起诉难度往往会加大。

不过,在侵权类案件中,有一个比一般原则更高优先级的管辖权判定,那就是“侵权行为地管辖”。

电商品牌、宣传的侵权,因为是发生在网上,而且对方“优品铺子”公司也是开了淘宝店的,而淘宝的经营公司阿狸巴巴正开在钱塘,所以理论上钱塘也是侵权行为地,冯见雄完全是可以主场作战、在家门口起诉的。(这也是电商公司开在钱塘的一个隐性优势)

但是,谁让冯见雄就是任性呢!

他最近这阵子,就是在老家待腻歪了,偏偏喜欢带着小美女去旅游,吃吃武昌鱼,看看黄鹤楼,顺便打个客场的官司,不行么?

不但要客场,还要很高调地客场。

当天傍晚,买完飞机票,跟马和纱交代了一番之后,冯见雄用他那个非实名制电话卡给董菲菲又打了个电话,约她去老地方秘密喝个咖啡。

“一个月都超过了,钓上范建没有。”一见面,冯见雄就开门见山。

第52章 漏洞

面对冯见雄的提问,董菲菲也很干脆,一点都不藏着掖着:

“已经去他家玩过一次了,没过夜。还在外面一起泡吧泡了几次,应该算是混熟了吧我本来名声还算好,圈子里女性朋友需要资源的,只要我愿意松口,都会乐意喊上我一起。我可是拐了两道弯,才攀上这点一起喝酒泡吧的交情。”

冯见雄也很干脆地又给了一个阶段的钱:“行,这里还是20万,好好干,剩下的事成之后给我要你两周之后左右,找个机会跟他一起去酒店,或者别的什么地方,从他的电脑里,登他的电子邮箱至于他有没有登录着账号、是否需要密码,这不重要。

就算你没有他的密码,我也可以让你看起来像是从他电脑里‘不小心’窃取到某些机密,然后你跟其他没节操的网红一样,只是为了让自己‘炒作出名’,然后才捅出去,懂了么?”

董菲菲想了想,最后谨慎地确认了一句:“所以……你要我从范建那儿偷到的材料,其实你本来就有,是么?你需要的并不是材料,而是让这个材料最终显得像是因为范建的不慎,才流出来的?”

“太聪明不是好事儿,你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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