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 (第4/5页)
不懂得,即使是五帝三王也不能离开翻译而独自懂得四方民族的语言,何况天与人不是同一种形体,声音跟人不一样!人不知道天要做什么,天又怎么能知道人要做什么呢?假使天是实体,耳朵离地面太远就不能听见人说话。假使天是气,气同云彩烟雾,怎么能听得懂人的话!解释灾变的人说:“人在天与地之间,就像鱼在水中一样。人能够用行为感动天地,就像鱼动能震荡水一样。鱼动水被震荡,就能使气受感应发生变化上达于天。”这不是事实。假使真是这样,也不会上达于天。鱼身长一尺,在水中动,震动旁边的水不会超过数尺,大的不过与人一样,所震荡的远近不过百步,而一里之外仍然安然清彻平静,因为离得太远了。如果说人操行的善恶能使气变动,那么其远近应该跟鱼震荡水的远近相等,气受人操行善恶感应变化的范围,也应该跟水一样。人这七尺小的形体,形体中细微的气,不过跟蒸熟一鼎食物所需的气相同,却要从下面的地向上感动上天,怎么能达到那么高呢?况且宋景公是个贤者。贤者的操行,比上达不到圣人,比下超不过恶人。谈到世间上的圣人没有不说尧、舜的,讲到恶人没有不骂桀、纣的。尧、舜的操行多善行,并没有使火星移动地方而延长寿命的效验;桀、纣的政治多恶行,也没有火星降灾的效验,反而有宋景公逃脱灾难不早死的应验。宋景公说了三句好话,得延长寿命二十一年,那么尧、舜就应该得到延寿千岁,而桀、纣就应该夭折。如今则不然,他们各人随顺自己的年寿而终,尧、舜、桀、纣,都活到了近百岁。这样看来,子韦的话终究是不可靠的,宋景公延长寿命的说法是假的。
【原文】
17·5且子韦之言曰:“荧惑,天使也(1),心,宋分野也,祸当君。”
若是者,天使荧惑加祸于景公也,如何可移于将相,若岁与国民乎?天之有荧惑也,犹王者之有方伯也(2)。诸侯有当死之罪,使方伯围守其国(3)。国君问罪于臣,臣明罪在君。虽然,可移于臣子与人民。设国君计其言,令其臣归罪于国(4),方伯闻之,肯听其言,释国君之罪,更移以付国人乎?方伯不听者,自国君之罪,非国人之辜也。方伯不听,自国君之罪,荧惑安肯移祸于国人?若此,子韦之言妄也。曰景公听乎言(5),庸何能动天(6)?使诸侯不听其臣言,引过自予(7),方伯闻其言,释其罪,委之去乎?方伯不释诸侯之罪,荧惑安肯徙去三舍!夫听与不听,皆无福善,星徙之实,未可信用。天人同道,好恶不殊,人道不然,则知天无验矣。
【注释】
(1)参见《淮南子·天文训》。
(2)方伯:殷周时一方诸侯的领袖。
(3)守:这里是监视的意思。
(4)根据文意,疑“国”后脱一“人”字。下文累言“国人”,可证。
(5)宋景公没有听子韦的劝说才感动上天,使火星移动的,故疑“公”字后夺一“不”字。
(6)庸何:怎么。
(7)引:自行承受。予:给予,归。
【译文】
而且子韦的话说:“火星的出现,是上天要它这样的,心宿是宋国的分野,灾祸正当在君主身上。”要是这样,就是上天使火星降灾祸给宋景公,怎么可以转移给将相,或者年成及老百姓呢?上天有火星,就像当王的人有方伯一样。诸侯有该死的罪过,王就派方伯去包围、监视这个诸侯国家。国君向大臣问罪,大臣说明罪在君王,即使这样,君王仍然可以把罪转移在大臣和老百姓身上。假设国君考虑了子韦的话,命令他的大臣把灾祸归罪在百姓身上,方伯听了,肯听话,而免除国君罪过,转移给老百姓吗?方伯之所以不肯听,因为本来是国君的罪过,并非是老百姓的罪过。方伯不肯听从,本来是国君的罪过,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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