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刘罗锅上任审奇案,李有义喊冤求青天 (第2/3页)
大人回明了情况,刘大人点点头,又吩咐说:“张禄啊,把咱们剩下的干粮拿出来吧。”张禄赶紧答应,从被套里掏出了两个硬面饽饽和几个路上没吃完的叉子火烧。这刘大人可不是为了省钱,他就是好这一口。接着,刘大人又对张禄说:“你去告诉厨役,那些官员送的下程饭食咱一概不要,你拿咱自己的钱,去买三十钱稻米,煮点粥,就着这两个干粮,就是咱爷俩的一顿饭了。”张禄照办,不一会儿粥就煮好了,端上来,还有一碟老咸菜,刘大人吃得津津有味,张禄也饱餐了一顿。吃完饭,天也黑了,张禄点上灯烛,在一旁伺候着,俩人又唠了会儿嗑。到了二更天,刘大人说:“这一路走得太累了,收拾收拾睡吧。”张禄答应着,赶紧打开被套,把床铺好。刘大人宽衣解带,上床睡觉,张禄也去休息了,这一夜就这么过去了。
转眼间,天就亮了,张禄早早起来,伺候刘大人净面更衣,喝了茶。刘大人清了清嗓子说:“出去传话,本府马上升堂,接受官印,开始办公。”张禄答应一声,转身出去,到堂口高声喊道:“马步三班人等听好了!大人传话,立刻升堂,接受官印,开始办公!”外面的人齐声答应。张禄又回去跟刘大人回明,不一会儿,刘大人穿着朝服,从屏门出来,进了暖阁,坐在公位上。那些下属的官吏、牢头、禁子、乡约、保正等人都进来叩见,然后站在两旁。刘大人坐在堂上,吩咐把放告牌抬出去,然后开始看那些州县呈上来的文书。
,!
看着看着,刘大人看到江宁府上元县刘祥呈报的一个案子,上面写着:“本县北关以外路东,有个开店的叫李有义。有一天晚上,来了一对夫妻住在他店里。这李有义啊,见财起意,用尖刀把男的给杀了,女的逃跑了,现在也不知道去哪儿了。这有李有义的口供原招为证。”刘大人看完,眉头一皱,心想:“这事儿不对劲啊!店家杀了人,那女的怎么就能轻易跑了呢?就算跑了,她男人被害了,她怎么也得替丈夫鸣冤告状吧?依我看,这案子肯定有隐情。罢了罢了,我既然在这个位置上,就得为百姓做主,把这个案子查个水落石出,不能让好人受冤枉,也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
想到这儿,刘大人坐在堂上大声问道:“值日的承差在哪里?”下面有人回答:“小的朱文在,伺候大人。”说着就跪倒在地。刘大人说:“你赶紧去上元县监牢里,把这个店家图财害命的案子提到本府堂前来审问。”朱文答应一声,站起身来,下堂快步走出去了。没一会儿,就把店家李有义带到了堂上,李有义“扑通”一声跪在下面。
各位看官,这金陵的江宁府上元县,就跟咱们保定府的清苑县、北京的宛平县差不多,都在城里,所以人来得很快。咱书里交代清楚,接着说正事儿。
只见那承差朱文在下面行了个礼,说:“小的朱文,把店家李有义带到了。”刘大人摆了摆手,朱文站起来,站在一旁。刘大人坐在堂上,仔细打量着李有义,只见这李有义大概五十多岁,眼睛里还含着泪,跪在下面听候吩咐。刘大人看他这模样,心里想:“这事儿看来有蹊跷,他这模样不像是个杀人犯啊。”
刘大人开口问道:“下面那个百姓,你给我听好了!你既然做买卖,就应该本分守己,怎么能干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儿呢?你不知道杀人偿命吗?王法可不会偏袒任何人。你为什么要开店杀人呢?在本府堂上,你要如实招来。”
李有义一听,赶紧磕头,哭着说:“大人啊,您可要为我做主啊!我这真是冤枉得很啊!那天晚上,来了一对二十一二岁的年轻男女住店,我问他们来历,他们说是夫妻。我一听有女眷,咱开店的哪敢多问啊,就租了一间正房给他们,收了二百钱,还给他们一壶茶、一盏灯。我把事儿都安排好了就走了,房间里就剩下他们俩。过了一会儿,打更的敲了更鼓,他们就把灯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