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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全书(21)

第二十八章 人贩子

武陵市青年路中心有一棵树,一棵百岁高龄的桃树。

2000年10月2日,一个少妇把一个四岁的小男孩从自行车后坐上抱下来,她对小男孩说,“旺旺,你在这棵树下等妈妈,妈妈去厕所,马上回来。”

小男孩坐在树下的石头护拦上说,“好的。”

10分钟后,少妇回来了,小男孩却不见了。少妇脸色煞白,站在树下询问过路的人,半小时后,惊慌失措的家人纷纷赶到,他们报了警,拿着孩子的照片去附近的路口以及车站和码头询问。警察在调查中得知小男孩被一个女人带走了,少妇听到这消息就瘫软在地上,围观的群众把她扶起,有的好心人建议她去写寻人启示贴在街头,过了一会,少妇在众目睽睽之下脱掉衬衣,咬破手指,用自己的血在衣服上写下一份寻人启示,挂在了树上。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这个只戴着|乳罩的女人,终于号啕大哭起来。她象疯子一样坐在地上攥着拳头,发出声嘶力竭的呼喊,一阵阵撕心裂肺的痛使她的声音变形,她说出的话更加凄惨骇人,那段话足以让每一个母亲落泪:

“我的儿子丢了,哎呀,我该怎么说呢,老天爷,没了,是个女人拐走的,人家说看见了,我给人家磕头,磕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求求你了呀。哎呀,刮大风啦,天冷了,我的儿子还只穿着一件小夹克,旺旺,你到底在哪啊,我能听见你的声音,你哭,你笑,喊我妈妈。我的儿子呀,被人贩子抱走了。人贩子,我吐唾沫,该千刀万剐下地狱的人贩子,偷人家孩子,我剥你的皮,抽你的筋,喝你的血,剁你的手指头,你真该死!该死!该死!那是我身上掉下的肉呀,他只有4岁。不不不,我说错话了,你大慈大悲,把我的孩子还给我,好不好,没有他,我活不下去。你也是个女人啊,抱人家小孩子,还有良心吗?你要把孩子卖钱,我愿意出十倍的钱,一百倍的钱,把我的孩子买回来。告诉我,我的旺旺在哪,我愿意在地上爬,我要爬到孩子身边。我愿意卖房子,贷款,钱全部给你,只求你别伤害孩子,别要孩子身上的器官,求求你了,你这万恶的女人,你会下地狱,下地狱……”

第二天,她又站在树下,神情呆滞,仿佛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一连几天,路过的人都看到一个女人对着树自言自语,她象一个苍白、呆滞、阴森的幽灵,有时,推着平板车卖核桃糕的小贩从她面前走过,她就会发出一连串恶毒的咒骂,但是因为嗓子嘶哑,谁也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她已经疯了。

半个月以后,在羊城火车站广场,一个老乞丐用铁链牵着一个小男孩乞讨,小男孩卷着裤脚,腿上有三个触目惊心的烂疮,苍蝇绕着他翁翁乱飞。

半个月前,这个小男孩还在幼儿园,他所有的本事就是唱几首歌,背几个数字,讲一个简单的故事。他和所有孩子一样,有着象苹果一样的小脸和象小鸟一样的嗓音,用小铲子在地上挖一个坑,发现一只蚯蚓就会高兴的跑去告诉妈妈,喋喋不休,对着妈妈的耳朵兴奋的说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话,然后他所做的就是抱着玩具熊在沙发上睡着,醒了,却不想吃饭,尽管他只有四岁,但是他会抬着小脸很认真的说,妈妈,我都十几年没有吃过冰激凌了。他有他的小火车,有飞机和军队,他统治着天上所有的星星以及地上所有的花朵,也就是说,统治着幸福和快乐。

当一个孩子和一只狗融为一体,同时在你面前活动,本应该带着项链的脖子却系着铁链,眼窝深陷,他的目光已经由惊恐变成了呆滞,他不说话,不再笑,甚至不敢哭,他就那样跪着乞讨;当这个面黄肌瘦、骨瘦如材、满身尘土、衣服破烂、蓬头垢发的孩子,就这样猝不及防出现在你的视线里——即使是在阳光之下,这个孩子告诉我们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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