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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驯鹰的也有被鹰啄了眼的时候,当初,我前男友也是这样被我挖掘出来的,但是,功成名就以后,他还是背叛了我这个慧眼识他的人,但我还是愿意再赌一次,因为,在储启帆的眼睛里,我看见了前所未有的真诚,而且,我试着看了一下骨子里的他,好象写满了忠诚,之所以这么说,完全是出于直觉,无凭无据,本来,在这个世界上,谁都没有本事去真正透视别人,因为,人随时可能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有些变化,连自己也无从预料,所以,我还是坚定地相信了自己的直觉。

相处了没多久,正赶上圣诞节,这个节日,总是与狂欢有关,我们自然也去泡吧了,喝酒的时候,我忽然有了种想考验他的冲动,我酒量其实很好,但是我利用自己的性别优点,喝了不多便让自己显得醺然欲醉了,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并且用了极其暧昧的眼神去看他,对于我的美色,我从来都不怀疑它的杀伤力,再加上酒精衬托出来的风情,我对那小子造成的视觉和心理冲击,必是惊涛骇浪般汹涌。

果然,我能明显地感到他的呼吸急促起来,肩膀也在微微颤抖,我便在心里轻轻地笑,这个雏,哪是我的对手,酒吧的大厅里,到处都是暧昧的情人,之所以说情人,是因为,凭我的经验,那些正在激情缠绵的,并不见得都是光明正大的恋人。

我故意闭上了双眼,让自己看上去已经进入昏睡状态,我想看看那小子会不会趁人之危,但是,他只是轻轻地把我放倒在沙发上,然后脱下他的外套给我盖在身上,我偷眼望他,他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眼前的杯子发愣,连偷看我一眼都没有。

尽管他通过了我的考验,但看他没有任何反应,我反倒生气了,这小子,竟然对于醉酒的美女如此镇定,难道,我就这么没有魅力吗?竟然引不起他男性的原始冲动?

看自己戏演得也差不多了,我便装模做样睁开了眼,总这么假惺惺地躺着,也怪没意思的,见我醒了,他体贴地端过一杯水:“醒了?难受吗?”

我无意中碰到他的手,发现上面全是汗:“你热?”

“不是,”他腼腆地笑:“太紧张了。”

哈哈,在那一瞬间,我心花怒放,原来,不是我美人迟暮,没有杀伤力了,是那小子极力在克制自己。

也就是在那一瞬间,我忽然决定,要和那个小子结婚。

试婚

结婚是我提出来的,对于我这个石破天惊的提议,他先是受宠若惊,继而欣喜若狂,虽然我一直在和他交往,但我看得出来,我不冷不淡的态度还是很让他望而生畏,或许,他根本就没奢望过我真的愿意嫁给他。

他的五官,因为激动,差点来了个乾坤大挪移,看他因为兴奋要破坏据说很帅的脸,我赶紧给他泼了瓢冷水挽救一下:“别高兴得太早,我说的是试婚,我答应和你举行结婚典礼,但是不领结婚证。”

我不傻,知道闪婚存在着闪离的风险,虽然现在没发现他有什么缺点,但如果真的在一起生活,双方很快就会暴露自己的缺点,如果真的闹到分手,那自己还得落个离异的结果,得不偿失,划不来,我之所以选择和他举行婚礼,就是想结束自己单身的尴尬,不再承受别人那些或同情或疑惑的眼光,那些眼光,真是让人受不了,大龄未婚怎么了?有那么奇怪吗?谁规定女人必须在年轻的时候结婚呢?不过,被那种眼光看久了,还就真的把自己的心态看变了,开始焦灼和不安,所以,我毅然决定和那些眼光说再见。

选择储启帆作为结婚对象,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比我小好几岁,我要让那些嫌我老的臭男人看看,不是他们不要我,是我路小漫不要他们,吃嫩草,不是他们的特权,并且我消化能力很好,还有,我要让那些跟我炫耀的女同学看看,什么叫真正的魅力,同样的年龄,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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