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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然性證據就是優勢證據累積到一定程度,量變轉為質變。如同葉瀾在機場被誣陷一案,曹雲就是通過詢問,一次次的揭穿誣陷者的謊言。誣陷者謊言越說越多,導致了最終的質變,讓原本處於公正的法官也表明態度,公開表示對誣陷者的證詞和人品持嚴肅懷疑態度。
王小姐處境是一樣的,因為她的口供筆錄在重要細節上幾乎都不一致,上了法庭,王小姐很難抵禦檢方轟炸式的提問。
法理中,刑案證據不足就為無罪,蓋然性證據屬於比較特殊的主觀證據。也是英美法系中,律師會讓被告穿戴整齊的原因,一個乾淨整潔的人總是比較有主觀說服力。
那問題來了,為什麼王小姐的口供和筆錄會出現前後矛盾呢?實際上也比較正常,我撿到一百塊錢,去找失主,我可以光明正大說:我拾金不昧。你要問如果找不到失主,你會留下錢嗎?說實話:會。你希望找到失主嗎?偉光正:希望。自私:希望也不希望,不知道。人的言行經常性的會不一致,理智控制思維,有些事和想法不能表露和表達出來。但是從筆錄轉為審問後,因為環境和壓力的變化,可能導致王小姐思維脫離理智控制,或者理智做出錯誤的判斷。
最重要一點,王小姐沒有在腦海里將事情經過進行無數次演化,因此她作為受害者,作為嫌疑犯時因為身份不同而想法不同。動態細節上也出現了記憶模糊。不說她記得不記得事發當時情況,她未必能記得筆錄時候自己說了什麼。
核心原因,受害者到嫌疑犯身份的轉變。再伴隨著審問次數的增加,導致王小姐憂慮加深,從而出現了一次筆錄,三次審問口供中存在大量矛盾信息。
曹雲自認為如果是王小姐的律師,這案可以翻,只是可以,並沒有把握。在這種分析和推論之下,曹雲在十一點下單,站隊控方。他認為控方有足夠證據告王小姐勒索。
第三百二十一章 誰在撒謊?
上午九點,答辯會開始,司儀請大家分別入席辯方和控方陣營。認為檢方證據不足,可以去辯方席,認為檢方證據充足的可以去控方席。
結果讓人尷尬,所有人都去了控方席,沒有任何人選擇辯方席。
司儀播放了三名東唐退休法官對本案的看法。這三名法官退休前在東唐頗有名氣,目前定居國外頤養天年。三名法官就第一條答辯會輪流說明了自己觀點,三名法官皆認為檢方有足夠證據告王小姐敲詐。
司儀關閉電視,道:「這裡恭喜所有來賓獲得一百萬元的勝利獎金。明天上午九點,是答辯會的第二個問題:王小姐和孫地誰說的是實話。這邊有個提示:xx國烈焰法律諮詢中心已經掌握有核心證據,證明誰在撒謊。這個證據是事後拿到的證據,所以不會將證據公布。來賓們需要就目前掌握的信息和資料,做出陣營判斷。謝謝大家,再見。」
大家起身,司儀接收到通話,拿麥克風:「不好意思,大家稍等。特別說明一點,如果孫地和王小姐都存在撒謊的情況,那麼請選擇更接近真相的一方。嚴格說明:孫地認為王小姐主動要求談心,談心後要求封口費一百萬。王小姐認為孫地主動要求談心,並且有一定物資許諾。關鍵點在誰主動談心和誰提出物資補償。謝謝大家,另外船隻遊樂設施開放,大家可以隨意遊玩。」
……
郵輪娛樂設施是非常多的,連面對小孩的項目都開放了。釣魚、玩牌、保齡球、潛水、快艇飛傘等等,不僅遊樂項目多,而且食物也開始正常提供。早餐、上午茶、午餐、下午茶、晚餐、宵夜……24小時都有東西吃。
曹雲選擇的是釣魚。在船尾釣點,水手幫忙上餌下溝,站立到一邊。曹雲坐沙灘椅,桌子邊有點心有飲料。豪華郵輪的服務是非常好的。
享受優質服務又回到錢的問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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