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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三尺靜靜看浮標沒回答,許久後道:「知道一線工作人員子女中考加分嗎?」
曹云:「嗯?」
越三尺:「這是一個什麼策政?部分一線工作人員子女已經不需要參加中考,對他們不公平。他們子女的加分又對其他一線工作人員不公平,其他一線工作人員子女有可能因此被擠出重點高中。更不用說對普通人子女的不公平。要獎勵他們為什麼不能直接給金錢呢?每天一萬的薪水,我相信不會有太多人有意見。捨不得給錢,只能製造階層矛盾。」
越三尺:「法律亦然。一方面追求公平公正,一方面卻是道貌岸然。因為缺乏一點點的證據,導致一名罪犯逃脫法律的懲罰。法律說,這是公平公正的。我說,狗屁不通,你對罪犯是公平了,那對受害者公平嗎?法律說,我缺少證據,也許他是被冤枉的。我說,也許是多少?1%的可能是被冤枉的?你放過99個人,只為了避免一樁的冤案。為什麼不處置100個人,只有一起冤案呢?最少這樣,你能對得起99位受害者。」
越三尺:「大陸系法律對人要求很高,人之初性本惡,我不相信人。海洋系法律對證據要求很高,因此常被壞人逃脫懲罰。那為什麼不綜合考慮呢?」
曹云:「東唐是大陸和海洋混合法系,你已經實現你的理想。」
越三尺道:「不,我的意思是大陸系調查,海洋系審判。調查案件者不再受限,儘可能的全方面的提供正確的證據和線索,再由海洋系去判定此人是否有罪。」
海洋系國家有個很麻煩的地方是對調查機構的限制很多。諸如因為沒有念一句台詞,就被定位無罪。諸如因為搜查令晚了十分鐘,之前獲得的證據全部無效。海洋系一邊要求執法機構提供完善的證據,又對調查機構進行嚴苛的權利限制,這就導致一些壞人未雨綢繆,做壞事之前已經想到了規避法律懲罰的辦法。律師的價值在海洋系中特別突出。
越三尺:「我的理想就是構建無限制調查與嚴苛的海洋審案相結合的法律體系。錢坤案是一個典型例子。證據都不是通過正規渠道合法收集,但證據都是真實的。在真實證據面前,即使四大名律師也阻擋不了錢坤最終被定罪。相反,曹雲你應該知道,但凡證據存在一點漏洞,都會被你們這類律師所利用。」
曹雲問:「怎麼約束調查人呢?不排除有些調查人為了功績,存在誣陷嫌疑人的可能。」
越三尺:「所以需要嚴苛的海洋系審案體系。諸如我被誣陷的案子,就因為證據存在矛盾,最後證明了我的清白。」
曹云:「可是在你的案件中,證據只是矛盾,沒有丟失。」
越三尺道:「沒錯,有些人為了利益,會製造冤案。這不就是你們律師的責任嗎?我說的無限制調查包含了律師的調查權,律師和調查者成為互相制約的單位。」
曹雲想了好久:「你是不是在尋求別人對你理念的認同?」
越三尺沒有否認:「有一些迷惘。」
曹云:「為什麼?」
越三尺:「前天上任東唐警局局長劉浩,他是我很熟悉的一位叔叔。他雖然不是犯壹案的負責探員,但是是主要探員。實際意義來說,他最少沒有阻止一起冤案的發生。律師也好,法官也好,都沒有發現這是一起冤案。無限制調查權中,如果調查者的能力和資源勝過律師與法官,難以制止調查者。不能指望所有人的律師是歐陽逸,是你曹雲。」
曹雲很疑惑:「為什麼和我說這些?」我們不是很熟。
越三尺:「因為你是中立派,你有頭腦,你是最佳聽眾。」
曹云:「謝謝。」
越三尺:「曹雲,我知道你對我敵意很深。我對你的負面看法只有一條,你的存在影響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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