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 卷六十三下 职官志第一下(四台、六部、州郡县乡亭) (第2/2页)
记室(注曰:掌记事草令),中千石。又有荐察(注曰:掌荐举),比二千石,梁有,高帝废之(注曰:移其事属长史),穆宗又设。
郡设太守,秩二千石。有王公封之者,增设内史,匡赞王公;傅,教道王公,秩并二千石。太守有丞,比二千石;监御史,中千石;别驾,中千石;长史,千石;文学,主簿,舍人,比千石;功曹,簿曹,贼曹,县部,计吏,记室,六百石。又有荐察,比千石,梁有,高帝废之,穆宗又设。河南、京兆以二京所在,不设太守而设尹,秩中二千石,然人所习称,亦常呼曰太守。
县设令,万户以上者,秩千石;万户以下者,秩六百石。有丞,万户以上者,秩六百石;万户以下者,秩比六百石。长史,万户以上者,秩中三百石;万户以下者,秩三百石。主簿,典库,比三百石;簿曹,贼曹,记室,计吏,廷掾,中二百石。有封侯者,设相,秩六百石。
乡设主,大率十亭一乡,秩三百石。有三老,掌教化文沐,秩二百石;啬夫,掌租税征赋,秩比二百石;游徼,掌击贼卫乡,秩比二百石。
亭设长,大率十里一亭,秩百石。
以上州、郡、县、乡、亭。
史臣曰:三师三公,所以调阴阳而顺时政;四台六部,所以理庶务而弼军国。百官千吏,相辅相成,共输忠诚,用治天下,此先皇前贤之术旨,明君圣主之要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