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 卷五十 自序第三十 (第4/4页)
忠烈昭章。作《杨远邓兆传》第二十二。
梁季纷纭,英雄并舞,莫顺天命,终成枯骨。作《郝应传》第二十三、《袁善传》第二十四、《士尚传》第二十五、《马隆黄抗传》第二十六。
乱臣贼子,人得可诛,恶党篡徒,罄竹难书。作《郭孝成韩丰传》第二十七、《赵政赵之扬传》第二十八、《赵默赵献传》第二十九。
卿达运谋,翼水太宗,休延臣聆,奉敕纂史。作《自序》第三十。
以上列传部。
后宫庭掖,庶几懿德,外戚居亲,往事当戒。作《后妃类》第一。
忠臣义士,古今皆誉,仗义守节,至死不渝。作《忠义类》第二。
圣人御国,内德外法,王者成治,先礼后刑。作《循吏类》第三、《酷吏类》第四。
点墨作檄,飞文成章,毋惟玩赏,以辅事功。作《文学类》第五。
帝王所幸,得道升天,怀德可材,逞欲必颠。作《佞幸类》第六。
工商虽末,亦民所仰,不得高扬,不可废亡。作《技贾类》第七。
仁义礼智,忠孝勇武,岂惟丈夫,女儿亦出。作《列女类》第八。
蛮夷戎狄,环列四奥,或怀或扰,罢累皇朝。作《北狄类》第九、《东夷》第十、《南蛮》第十一、《西戎》第十二。
以上类林部。
王者画制,以牧烝庶,圣君列爵,用别尊卑。作《职官志》第一。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割属州郡,为便臣服。作《地理志》第二。
定序尊卑,分别贵贱,前贤虑图,匪能不践。作《礼乐志》第三
惩恶扬善,除暴安良,匡扶公道,矫正天纲。作《刑法志》第四。
不服王教,抗逆正统,芟夷贼寇,金戈是用。作《军兵志》第五。
生民所冀,衣食无忧,天子所务,养育黔首。作《食货志》第六。
文章典籍,沐化之器,安民所假,治世所依。作《经籍志》第七。
史录往代,以成鉴考,明主能用,资治今朝。作《史家志》第八。
以上典志部。
凡有六部百卷也。
(注曰:杨氏之为史,文约词简,议论独出,故或难解义,或言偏颇,以是今上大皇帝,即杨氏所谓“今上大圣皇帝”之子,敕臣秘书丞、权兼兰台令史、加散骑常侍都云令以为注解。臣之注《秦书》,言有两类,一曰“解义释词”,二曰“辩难议论”。“解义释词”者,解字句之义,释难明之词。“辩难议论”者,则臣或论《秦书》之史事,或谈《秦书》之体例,或议《秦书》之语评,凡言“臣以为”者,皆此类也。然臣所注,或愚昧暗陋,或狂悖乖舛,庶期陛下不罪臣愆,伏惟上帝能宥臣狷。臣云令诚惶诚恐,顿首顿首,死罪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