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 卷五十二 忠义类第二 (第2/3页)

褒中城门之血亦洎今犹在,人皆不欲洗易之,每相谓曰:“此方太守血,当久卫我汉中,不可弃矣。”

高帝闻之,亦怅然叹曰:“惜此忠臣矣!奈何未逢明主。”世圣有二子在褒中,高帝征之。长子从良,受益州参军,孝成举蜀中畔,从良伪从,而使人报书于圣王,为孝成所知,害之。

次子从益,字正平,受御史中丞,从帝东出函谷,为军正,事公笃恳,以功为御史令。

七年夏,吴魏连兵四十万乡洛,帝议与群臣,郜芝言曰:“今敌虽众,而吴魏不能合,可乘其劳顿,以我之精卒,要彼弱处,一战威发,挫其锋锐,则其自行瓦解,不战可退。”从益驳曰:“不然。臣以为,敌势众,我不能卒败,可坚壁清野,待敌深入,敌既远来,内隙而粮远,一战可禽。”郜芝又言曰:“方御史之策,必使敌终临洛下,不可御也。”帝谓曰:“今其锋锐,未必可挫,亦坚壁以待。”遂从从益计,而魏师果不退,推锐至于洛阳之南。帝虽召圣王而破之,而从益自以速祸于国,请自免,帝优诏不许。

从益之为御史,执法严重,虽门阀豪族,亦不惮怵。郜芝尝戒其门子孙在官者曰:“汝等务礼方御史,不可与之触忤。”从益闻之而诣芝言曰:“岂犹怨昔魏吴之事乎?”芝愕曰:“何以出此言?”从益对曰:“从益执法虽严,无不以公正。卿戒子孙礼我而勿触,岂非以我因私情而定法邪?”芝悟,遂谢之,于是二人友义日深。

十四年,转少府。昌武三年,进为光禄大夫。延昌元年,致仕。五年病卒,时年六十七。

黎玉,字瑛琅,济北刚县人。少勤学而慕古之义士,常自勉励。县中以其有学,荐为本郡记室,稍迁本郡长史。

兖州刺史任澜闻其名,辟为别驾,待以客礼,玉遂怀感激之心(注曰:为下张本)。玉条理州郡,以仁信治民,颇得人和,国内称之(注曰:国谓魏国)。

登丰三年,赵氏篡逆,贼主赵献亲将众寇兖州,澜不意其卒至,遂败,欲还山阳,而山阳太守郑芃以数县降赵献,澜遂不得还,南走陈留,道为献部将谷烨所伏,中流矢而薨。芃以书招玉,玉得书大怒,勃然曰:“何来贼子?!畔主而害君邪?”遂据昌邑(注曰:兖州治所为昌邑),不与贼同,潜使人东送澜诸子于宋王,亲登郭墙,欲与贼决战。贼既至,重围而偪,说之曰:“久闻黎别驾美名,饱读典章,洞悉前代,何以不昧天时,抗拒王道,效愚命尽之主,坐死已亡之国乎?诚哲士所不为矣。”玉在城上斥之曰:“汝等悉食秦家俸禄,而反跪首赵氏,徒成乱臣贼子耳,在此迷途知返,犹不迟也。我蒙君超擢,忝寘州佐,自当奋节效忠,何用复言?!”贼遂悉众薄之,玉力战,竟不能敌,城破殉国。光宗即位,追封玉为关内侯,赐复其家。

颜恩,字思德,琅琊即丘人。恩身修貌美,善书,遂为太守詹特辟为郡记室。高隆二年,累迁为费令(注曰:费在兖州之泰山)。泰盛元年,特病卒,无子,无人为收葬。恩闻之,弃官而还,为之设丧而葬。郡诉其弃官,刺史任景以其既为特之故吏,本义而委职,还报恩德,遂不罪。远近闻之,皆赞景而嘉恩。

蒙竹,字子直,长沙罗县人。罗县在湘湖之会,车船所集,蒙氏乃因其地而为商,资产万计,名动荆襄。竹父会,为南国巨富。会既卒,竹承其业,而散家财于兄弟亲友,人问之,对曰:“财物焉足常守乎?金银虽贵,犹凉物也。”

其叔入狱,竹倾产以赎之。既出,其叔诣竹来谢,竹辞曰:“非欲求报也,叔父好生自爱,则足矣。”

后桂阳太守张琛、荆州刺史刘织辟之,竹皆辞不就。琛卒,竹往会丧,见其家贫,分财之半与其寡妻孤子,人皆语之曰:“琛辟君,君辞,则非其故吏,何以至此?”竹对曰:“府君既辟愚,即屈身而尊礼,恩已着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