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 卷十九 李商国公世家第九 (第2/2页)

复来,刺晚成诱而伏之,杀首四千级。八年正月,帝议欲易太子,晚成抗表固执,深陈国本不可动摇,长幼不能乱伦,帝览表叹而遂暂作罢。三月,以李晚成遥补太尉,欲收其心。五月,吐蕃大举寇川,尤齐贤、李晚成并力克之,斩首二万余级。

九年正月,复议欲易太子,晚成再抗表固谏。太子忧病而死。帝以咎在晚成,赐晚成以一残烛,晚成泣与妻子曰:“残烛者,自尽也,至尊欲赐我死矣。”以是忧愧,饮药自绝,天下冤之。时年三十八,帝赐谥曰武哀。嫡长子越嗣位。

越,晚成嫡长子。宏长六年,拜蜀郡太守。永弘四年,征为散骑常侍。九年,嗣位,丁忧。永弘元年,除丧,复旧官。初,晚成既以赐薨,越久抑而不能迁。十年三月,豫州刺史陈令病卒,帝念晚成功,遂以越补豫州刺史。越在豫州,表善索劣,通衢垦田,宵衣旰食,日夜相继,豫州颇德之。鞑靼南寇,越北发助与王师抗虏,事在西京,在兹不录。

史臣曰:商公举旗于中兴之时,建绩乎两京之间,可谓勋劳彪烈。至于光宗欲易国本,天下关系,其秉礼法而直谏,持伦理而抗表,实章人臣之节矣。然光宗不能听纳,封烛赐死,使天下知其冤恨,盖不得其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