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 卷四十三 郝应传第二十三 (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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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运转荆粮以馈之。

九年四月,兴学校于南阳。七月,士尚使别将寇蓼县,赵德距之。十月,诏复明年治内赋税三一,有战死者家复明年赋税。十年二月,应使其将怀北攻六,士尚亲往距,北破之,而不能拔,遂还。六月,应亲理辞讼,断南阳内案。七月,考陟守令。是岁,魏之万圣十年

十一年正月,改万圣十一年为福昌元年,赦治内。五月,宜都地震。十一月,士尚窥沛郡,孙志与书约战,尚不敢受,退。十二年六月,诏诸军屯田所次,官家给牛具。九月,士尚犯汝南,郝朋击破之。

十三年正月,改福昌三年为正真元年。是年夏,王师南征,克平荆豫,事在《圣王本纪》。八月二十六,应如洛,帝赐随侯,与之亲谈,聊及创业故事,甚为欢悦。十七年二月,薨,时年六十三,帝亲临为丧,诏赠谥武元侯(注曰:武,谓其材;元,谓开起义)。嫡长子朋嗣位,十九年,坐韩丰降胡事,爵除。

史臣曰:梁季暴戾,残毒烝庶,用李会举于淮汝(注曰:李会,梁末起于汝南,旬日为梁所平,然开梁末起义之萌端,他者又有庞快在凉州、胡钻在北地之属,并在郝应、袁善、士尚之稍前也),郝应起乎荆楚,袁善幡然云徒众于青齐,士尚景从聚乡慕乎吴越。摇动梁祚,倾县厥鼎,虽以天命在秦,匪顾吴魏,然亦一时风云,雄威际会。至于马隆、黄抗,割裂土宇,犹号一方,梁秦之间,猖獗所在。故臣皆索录其事,以为梁末天朝初诸僭主传凡四卷也(注曰:郝应、袁善、士尚各一传,马隆、黄抗并梁畔臣而陆梁乎西北,合为一传),期补史创业之时,广闻开建之秋耳。

郝应建义湘楚,扫荡南国,高帝因之龙腾,暴主以彼愁困(注曰:暴主谓梁废帝)。遂割裂荆豫,独裁中游,僭帝称尊,欲争天下,然北挫于高帝,西局乎吴主,竟受召旧恩(注曰:谓郝应以旧恩受高帝之召),得蒙爵列,不亦幸乎?

(注曰:臣以为,魏陈吴凉夏之属,虽为皇朝敌雠,而各自为国,其理当相争,今以其传居诸传之后,与时序相失,窃以为不可矣。夫敌国之君犹君也,与皇朝胜败而已,何以贬其若此乎?且郝应、袁善、士尚者,皆顺民而举义,虽终违悖天命,然观其始,亦为苍生而锄魉,非无功于社稷也,何以置末?此《秦书》之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