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部分 (第3/5页)

邓皇后纪》李注云:“导官主导择米以供祭祀。谓导择米粟,簸扬低仰之,所以去粗粝,求精粺也。”米才粺裨,形声相近而误。低仰:扬米时一上一下摇动簸箕。粺(bài败):精米。

(4)砥石:磨刀石。劘(mó摩):磨。厉:同“砺”。磨。

(5)铦(xiān先):锋利。

(6)殁(mò末):死。

(7)说:解释。王充在这里以孔子、董仲舒自居。

【译文】

汉代设立博士这种官,老师学生互相责难,想要穷尽“道”的深奥,弄清是非的道理。不进行横加责难,就得不到正确的看法。不进行一再的追问,就听不到绝妙的回答。摇动簸箕选择谷米,是想得到精米;用磨刀石磨刀,是想使刀刃锋利。以上议论是为了推究《春秋》的原义,寻求关于雩祭的道理,证实孔子的想法,查考董仲舒的心思。孔子已经死了,董仲舒已经死了,世间上的论述者,又应当去问谁呢?唯有像孔子这样的人,董仲舒这样的人,才能去解释它了。

顺鼓篇第四六

【题解】

顺,是训诂解释之义。本篇是为解释《春秋》鲁“大水,鼓,用牲于社”而作的。本篇主要论述水灾是怎样产生的?应该用什么方法去消除它?

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儒把《春秋》中关于“大水,鼓,用牲于社”的记载解释为遇到水灾要击鼓攻击土地神来加以消除。他们认为,水灾是“阴盛阳微”的产物,是由于代表“阴”的卑贱的“地”,凌犯了代表“阳”的至尊的“天”造成的,按照“卑不犯尊”的伦理道德,只有对“地”实行惩戒,采用击鼓攻击土地神的办法才能消除水灾。王充批判了这种观点,并指出“见有鼓文,则言攻矣”的解释是望文生义。他认为只有他的解释才是合理的,所以题名“顺鼓”。王充指出,“云积为雨,雨流为水”,雨、晴、水、旱是阴阳之气自然运行变化造成的。“旸极反阴,阴极反旸”,就如冬夏昼夜一样,是自然本身的变化。因此,用祭祀的办法以去解除水患,就像祈求冬变为夏,夜变为昼一样荒唐。天灾如人病,“祷请求福,终不能愈;变操易行,终不能救”。正确的态度是加以治理,就像尧对待洪水那样,既不祈求鬼神,也不改变政治,而是派禹去治理它。但王充也认为,击鼓祭祀对解除水患不会有效,可是作为一种向土地神告急的信号,作为君主有“恻怛扰民之心”的一种表示,也还是应该的。

【原文】

46·1《春秋》之义,“大水,鼓,用牲于社(1)。”说者曰:“鼓者,攻之也。”或曰:“胁之(2)。”胁则攻矣。阳盛(3),攻社以救之(4)。或难曰(5):攻社,谓得胜负之义,未可得顺义之节也(6)。人君父事天,母事地。母之党类为害(7),可攻母以救之乎?以政令失道,阴阳缪■者(8),人君也。不自攻以复之(9),反逆节以犯尊(10),天地安肯济?使湛水害伤天,不以地害天,攻之可也。今湛水所伤,物也。万物于地,卑也。害犯至尊之体,于道违逆。论《春秋》者,曾不知难。

【注释】

(1)语意参见《明雩篇》注释。引文参见《春秋·庄公二十五年》。

(2)胁:威胁。

(3)阳:当作“阴”,审上下文意,当改。

(4)攻社以救之: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儒认为,水属阴,火属阳,水灾是阴胜过阳造成的,而天属阳,地属阴,天尊地卑,所以要用攻击土地神的办法来消除水灾。董仲舒《春秋繁露·精华篇》:“大水者,阴灭阳也。阴灭阳者,卑胜尊也。日食亦然,皆下犯上,以贱伤贵者,逆节也。故鸣鼓而攻之,朱丝而胁之,为其不义也。”刘向《说苑·辨物篇》:“阳者,阴之长也。。。故阳贵而阴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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