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第3/5页)

【原文】

11·12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贵贱贫富,命也。操行清浊,性也。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惟知命有明相,莫知性有骨法,此见命之表证(1),不见性之符验也(2)。范蠡去越,自齐遗大夫种书曰(3):“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犬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4),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子何不去?”大夫种不能去,称病不朝,赐剑而死(5)。大梁人尉缭说秦始皇以并天下之计(6),始皇从其册(7),与之亢礼(8),衣服饮食与之齐同。缭曰:“秦王为人,隆准长目,鸷膺豺声(9),少恩,虎视狼心。居约易以下人(10),得志亦轻视人。我布衣也,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须得志(11),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交游(12)。”乃亡去(13)。故范蠡、尉缭见性行之证,而以定处来事之实,实有其效,如其法相。由此言之,性命系于形体,明矣。

【注释】

(1)表证:表征。

(2)符:古代的一种凭证,双方各执一半。符验:是说“符”的两半可以相互检验。这里指一种可以应验的征象。

(3)种:文种,字少禽(一作子禽),楚国郢(今湖北省江陵西北)人,春秋末年越国大夫。曾对越国免于灭国和使越国图强灭吴皆有大功。后越王勾践听信谗言,赐剑命他自杀。

(4)鸟喙(hu@会):鸟嘴。这里是形容越王勾践的嘴尖。

(5)以上事参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6)大梁:战国中后期魏国的国都,在今河南省开封市西北。尉缭:姓失传,名缭,魏大梁人,战国末期秦国大臣。入秦游说,被秦始皇重用任国尉,因此称尉缭。帮助秦国策划,主张用金钱收买六国权臣,打乱其部署,以统一中国。著有《尉缭子》一书。

(7)册:通“策”,计策。

(8)亢礼:同“抗礼”。是说以彼此平等的礼节相待。

(9)鸷(h@质):凶猛的鸟,如鹰之类。膺(y9ng英):胸。鸷膺:形容胸部突出。

(10)居约:处于不得意时。下人:降低身份待人。

(11)须:疑是衍文。《史记·秦始皇本纪》无此字,可证。

(12)交:《史记·秦始皇本纪》作“久”,可从。

(13)乃亡去: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尉缭想逃走,被秦王发现劝阻,还留下为官,与王充的说法有异。

【译文】

不仅富贵贫贱有骨法和形体,而操行的清浊也有骨法和皮肤的纹理。贵贱贫富是命中注定。操行的清浊是天生的本性。不仅命有骨法,性也有骨法。人们只知道命有明显的骨相,不知道性也有骨法,这是命被认为有表象,性不被认为有征象。范蠡离开越国,从齐国送给大夫文种一封书信说:“飞鸟灭绝,精良的弓箭已经收藏,狡猾的兔子死尽,猎狗已被煮来吃掉。越王勾践为人,颈长嘴尖,可以与他共患难,不能跟他共荣乐。你为什么还不离开?”大夫文种舍不得离开,假托有病不去上朝,结果被赐剑而自杀。大梁人尉缭劝说秦始皇采纳他兼并天下的策略,始皇信从他的计谋,与他平礼相待,衣服饮食跟他一样相同。尉缭说:“秦王为人,高鼻子大眼睛,胸脯突出得像鹰,声音跟豺一样,很少施人恩惠,像虎一样看人,跟狼一样心狠。处在不得意时容易降低身份待人,得意时又看不起别人。我是个平民百姓,然而看见我,常常降低身份尊敬我。真使秦王得志,天下人都要成为奴隶。不能与他长期结交,于是逃离了。所以范蠡、尉缭看到越王和秦王天生品行的征象,就用来判定将来事情的真实情况,而确有那种效验,同他们骨相一样。这样说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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