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第4/4页)
一间宾馆客房。‘和我做爱!’小姐关门后脱口而出,并动手解裤子纽扣。‘你干啥子?’记者喝斥,却被她推倒在双人床上。记者慌忙中,她已将长裤脱至膝盖。”
说句老实话,每读这类报导,我总是为那个从头到尾都在表演着甘地式自我考验的记者捏一把汗。正应了费里尼自道:“我渴望取悦于人,引人注目并教育他人。使自己成为一个预言者,一个目击人,一个醒世的丑角。”相比之下,另一种纯属狗(仔队)仗人势的“扒法”,不但太不专业,而且明显地把广大垃圾消费者当成傻瓜。上海某电视台播出过一则新闻,只见记者在大批公安的簇拥之下“突然”闯入一家KTV,客人和小姐一个个都乖乖坐在原处接受记者的采访,并且一路保持着被破门闯入之前的姿式和身段,记者把话筒伸向一个掩面坐在客人腿上的小姐:“请问你为什么要坐在他的大腿上?”
“没有啊,我只是想看他衬衣的牌子而已”。
去年圣诞,赵薇与吴大维在上海复兴公园被香港狗仔队拍到“躲在一个阴暗角落激吻”的照片。事后,赵的保姆解释说激吻只是为了互相取暖而已——我绝无试图把发生在上海的这两件事做横向联系之意,我想说的是,香港“狗仔队”把“扒”的目标锁定为名流,他们在内地的同行则偏爱去扒”些不入流的大众化垃圾。做为八卦新闻的忠实读者,我其实一直都环保地遵循着个人的垃圾分类法:后者不可回收,前者可以回收。我比较敬重的,是那些专扒可回收垃圾的“扒手”。唯有如此,“扒扒垃圾”才能完全不拘形式地由技能上升为精神。再说,Parazzi的本义其实是“追踪摄影队”,虽不一定视美国的间谍卫星为“空间扒扒垃圾”,却不妨尊《万象》上最可读的陈巨来先生为“文史狗仔队”。
怎么才能变得不那么出名
名人因群众的“名人崇拜”而成为名人,但是此过程是否可逆、也就是说,名人能不能因为群众的“名人不崇拜”而变回不名之人,除了在娱乐业有极个别的孤证之外,社会学和传播学上目前尚未形成相关的理论——这个问题不是我吃饱了撑出来的,发问者乃是姚明,当今大大的名人。
盛名不仅累,要命的是,它好象正在要姚明的命——最近出版的《姚明闯荡美利坚》一书,字字血,声声泪,深受那种怨气的感染,看得人痛不欲生。其实,这本书是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的,按理说目标读者是少年儿童,应属“励志”类图书。但是,至少在像我这种六根不净者看来,实效基本上是“丧志”的,甚至还不如明代的A小说或A戏文那样假模假式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谁能够告诉我,怎么才能变得不那么出名?”正是姚明在本书序言中提出的那个“无语问苍天”式的疑问。
天,这算是哪门子的问题?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能回答姚名人此问的人是否存在,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姚明的问题是“有谁能够告诉我怎么才能变得那么出名或比那么更加那么出名?”我相信,除了“姚之队”之外,这个世界上能够回答、并且能以各种语言来踊跃作答这个问题的人,肯定比NBA在全球的观众还多,滚滚红尘之中,一抓就是一把。如此看来,出名好象是中了一种毒,而且这种毒好象还没有任何解药。
做人难,做名人更难,做了名人以后不想再做名人,更是难上加难。抱着豁出去的态度,我拼了老命替姚明想出了以下可能具有参考价值的办法:第一,尝试去想一想NBA老鸟级名人的苦?吧,例如比自己至少还要红上10倍的Michael Jordan,在后者的一部自传里,尽管像“连逛百货公司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