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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王轩一眼,满是爱意。
看着发生的一切,丁逸发现自己好像是个电灯泡,还特么特亮,500瓦的。他于是也夹住一块鱼肉放在嘴里掩饰自己的不适。但下一刻,他就愣住了。丁逸不是没吃过鱼肉,但如此鲜美的鱼肉绝对是第一次。不知道这种鱼是怎么烹饪而成的。丁逸只觉得鱼肉丝毫没有腥味,刚入嘴便能感受到那股清香。不需要咀嚼,鱼肉就与唾液完成了最完美的融合,转化为时间最纯净的元素进入腹中。
王轩看看丁逸的表情就知道又要多一只老虎夺食了。王轩和丁逸的筷子在金枪鱼的腹部开战,不一会儿,鱼的腹部就空空如也。鱼的腹部没有刺,味道也十分鲜美,所以很多人都喜欢吃鱼腹。当然,王轩给沉醉于鱼头的陈妍也留了不小的一块。
王轩把多刺少肉的鱼尾夹到了自己碗里。其实,如果非要给鱼各部位排个名次的话,鱼尾才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主要是尾部刺太多,所以它才屈居第二。
王轩夹住鱼尾,在尾间轻吮一口,满满的鱼汁从王轩嘴角进入口腔。鱼汁将鱼丰富的味道冗杂在一起,相互交错,颇有几分海纳百川之意。紧接着,王轩吃了一小块鱼尾肉,褪去鱼刺,鱼肉下肚。别有一番风味。鱼尾的味道更加。。鱼尾不像鱼腹那样细腻,它需要略微的咀嚼,这并不是说它老。而是它因为多刺,所以需要咀嚼来释放它神奇的魅力。
第17章 宴会开始 二
鱼尾的味道不像鱼腹那样细腻。它在口腔内爆发出的味道有点像海啸。鱼尾上的肉不多,但是味道绝对一流。这里是鱼的肌肉聚集地。鱼尾部常用力,这导致这里的肉更紧致。或许有人因为讨厌咀嚼而不喜欢鱼尾,但王轩此时毫无疑问十分享受这奇异的味道。
丁逸看了看表情沉醉的陈妍,问王轩:“鱼头真有这么好吃?”他从来没有吃过鱼头,他总觉得鱼头的肉呈浆状,肯定不好吃。
“金枪鱼,一般来说,清蒸是最好的做法。像金枪鱼这类海味,如果调料味太浓反而会掩盖住它本来的味道。通常,一条好的金枪鱼有三种味道,鱼头的爽滑,鱼腹的细腻,鱼尾的多滋。鱼头是鱼身上最好吃的地方。鱼也是生物,它的蛋白质就全部在鱼头部分上。鱼头吃起来没有一点肉感,因为它太能了。一平方厘米的鱼头肉上有多少蛋白质几乎是数不清的,这就导致这种鱼头上的肉更加鲜嫩。鱼头下肚,只要眨眼功夫,便可以化为汁水。却也不是完全的汁水,因为它又隐约使人感到这是一块肉。鱼属于海鲜,所以鱼头又是鱼身上味道最集中的地方,就是说它代表了海洋世界的味道也是不置可否。”不知何时,周小小来到了丁逸身后,他抢先回答丁逸的问题。
话音刚落,陈妍的鱼头也终于解决完了。看见陈妍从陶醉中清醒,周小小暗暗点了点头,美食总要有懂它的人去品尝才不会造成浪费。
周小小看了一眼王轩碗边预留给陈妍的鱼头和鱼腹交接部分的肉,又看了看正在解决鱼尾的王轩,低声道,“真是个土包子。”
丁逸刚想解释,周小小却听见别人的招呼,走了。王轩也只是笑笑,不说话。在乡下天天受林老头“教导”的他,怎么可能连这都听不到,简直是痴人说梦。
待周小小走远,陈妍碗里又多了几块细腻可口的鱼肉,只不过这些周小小没能看见。不知道如果他知道王轩的绅士风度会做何感想。
周小小对王轩其实并不怎么服气。王轩只是下棋好而已,对这位写字,下棋都不错的朋友丁逸,他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