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印光法师文钞白话文解释十 (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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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毫没有真实的德行,不敢给人作师父。而依靠朋友辅仁之心,固自从有志于学习(15 岁)一直到今天,没有停止这个念头。但是,他人不体察我,不但不对我加以磋磨砥砺、批评指教,有时甚至舍弃我。

汝企吾亲证三昧,又恐有负初衷,致书劝进,不遗余力。吾自束发受书以来,未遇此之益友。感甚愧甚。而死罪四字,乃直臣谏君激其必纳之词。施于师友,殊为失体。

你希望我亲证念佛三昧,又恐怕我有负初心,以致写信劝勉策进,不遗余力。我自从小时候开始读书以来,没有遇到过如此的益友。非常感激和惭愧。而“死罪死罪”四个字,是忠直的臣子谏劝国君,以激励必须要接纳谏言时的用语。用在师友之间,很失体统。

(印光)宿业深重,初生半载,病目六月。号啕哭泣,除食息外,了无一刻止息。其痛苦不知其何如。幸承夙善根力,得见天日,实为万幸。

我宿业深重,刚生下半年,眼睛就病了六个月。号啕哭泣,除了饮食睡眠之外,没有一刻停止。这个痛苦不知如何形容。幸而仰承夙世善根之力,得以见到天日,实在是万幸。

成童受书,由宿业引发,致服韩欧辟佛之毒。继则深自省察,自知惭愧,归命三宝,出家为僧。若非三宝冥垂加被,使我自省。则当今之时,久在阿鼻地狱,受诸剧苦。何能与诸君子指东话西,论自力他力,以期同证真常,诞登觉岸乎哉。

稍长大后开始读书,由于宿业引发,导致服下韩愈、欧阳修辟佛的毒说。接着由于深深的自我反省观察,自知惭愧,归命三宝,出家为僧。如果不是三宝冥垂加被,让我自己反省。那么这个时候,应该长久在阿鼻地狱,受种种剧苦。怎能与诸位君子指东论西,讨论自力他力,以期望同证真常佛性,直登极乐觉岸呢?

其七期已满,三昧未成,一由夙业深重,二由精神衰颓所致。然佛固不见弃于罪人,当承兹行以往生耳。

这个念佛七的日期已经圆满,念佛三昧没有成就,一是由于夙业深重,二是由于精神衰颓所导致。然而阿弥陀佛一定不会舍弃有罪之人,应当凭借念佛的功行求往生净土。

十念记数,不是数息。以其从一至十,同于数息。又以莲宗宝鉴,讹作至百千万,恐受其病,引为证明。目为数息持名,断断不可。欲证三昧,自有佛祖所示三世不易之法。何得问我所证,方能缵 (zu ǎn ) 步。

十念记数,不是数呼息。只是从一到十的数目,相同于数呼息的数目。又因为《莲宗宝鉴·摄心念佛三昧调息法门》中,错误地认作要“从一数至十,从十数至百百数至千万。”恐怕你们受到其误导,所以引出来加以证明。假如将十念记数,认定为数呼息持名念佛,断断不可以。想要证得念佛三昧,自有佛陀祖师所指示的三世不变之法。为何要问我所证如何,才能继承前进。

弥陀经云,执持名号,若一日乃至若七日,一心不乱(此一日七日,乃是举例之词,不可执定。若是等觉根性,一念即能不乱,何待一日。若是逆恶根性,毕生亦难一心,何况七日。王耕心混上中下根为一例,发而为论,深自矜夸,谓为发前人所未发,实为上违佛祖诚言,下启后进狂妄,令人不胜悲痛哀怜而莫之能止也)。

《阿弥陀经》说:“执持名号,若一日乃至若七日,一心不乱。”(这个“一日至七日”,是举例的话,不可固执认定就是一天到七天。如果是等觉的根性,一念就能一心不乱,何必要等到一天。如是五逆十恶的根性,一辈子也难得到一心不乱,何况只是七天。王耕心混同上、中、下根为一律同等,发出的议论,很是自我夸耀,认为是说出前人所未说,实际则是上违佛祖的诚言,下启后人的狂妄,令人不胜悲痛哀怜,而不能够阻止)。

观经云,诸佛如来,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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