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第5/5页)

的冷冷的一声轻呵:“媚儿,倒茶。”

那女人的爪子在0。01秒后向一旁的茶壶伸去……

…………我汗。

干笑着摸摸肚子,我懒得再鸟这帮子狗男女,向厨房走去。

山寨的伙食还行,早上馒头中午大饼晚上是有肉有菜有汤的正餐。

自从我在这儿呆着的第一天晚上,我就被这儿的山贼感动了。

兰国穷我知道,那儿贫瘠,人少,丝绸之路的打通也没给他们多少好处,他们没有可以卖的东西,大多的兰国壮丁要么是给延国金国的商队做佣兵,要么就是拦路当强盗赚钱。

可是照理说作为一个国家的根基力量,军队无论如何都应该是有很好的营养保障的。

但是这儿化妆成伙夫的随军厨子却让我极为佩服。

他很强壮,相当的强壮。

他的强壮使他更好的利用一切食材,他像对待宝贝一样对待每一块肉,一根肉骨头,在充分利用了肉和骨髓后,他还会把骨头给剁成泥做成肉骨头丸子。

虽然他的厨艺在我看来真的是有那么点失败。

但是他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