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2/4页)

肺炎”也不太清楚。无论如何,反正我至今仍安全并且典型地活着。回顾我为期一周的非典型生活,唯一想不通的是,为什幺食盐也有人抢购?盐能当药吃吗?近日惊魂甫定,不成想又大吃了一“事后惊”,因为前述想不通之事终于蒙知情人一语道破:盐里面有什幺?有碘。那个病,不是就叫做“非典型性肺炎”幺?

口罩够不够罩

细菌很细,肉眼不可见。相比之下,遮蔽口鼻等等漏洞的口罩就显得巨大无比,不仅显而易见,而且触目惊心——戴还是不戴?近百日来,此事造成的内心煎熬,似已大于疫情本身。

困扰是来自多方面,多学科的。可归类为社会学范畴的有:有病或没有病。在公众场合戴口罩可能被视为传染病患者。因无病戴口罩而遭“公众隔离”的前提条件只有一个:大多数人相信,只有传染病患者才戴口罩。这种共识的潜台词是:大街上戴口罩的人越多,表明患传染病的人越多。“控制”尚未成功,故口罩在“患病”上的像征意义已经超越了其防御性的初衷,个人的“免于恐惧”变质为个人向公众“传播恐惧”。病菌很小,口罩很大,口罩就是放大并且外化了的病菌,至少,口罩“强调”了病菌,正如前巴斯德时代曾有欧洲教会认为便后洗手是一种猥亵行为,因为洗手公开“强调”了如厕的“不洁 ”。若暂不考虑有关法律规定,此种共识之下,一个戴着头盔骑摩托车(或骑单车)的人,一个戴着安全帽进入工地的人,也不是没有机会被视为“头脑有病”或患有某种“思想问题”。

勇敢或怕死——此命题属伦理学范畴。命题的成立同样取决于大多数人(不管怕死还是不怕死)的一种共识:怕死是一种卑劣的品质。病菌当前,只有怕死的人才戴口罩。口罩一旦戴上,眼耳口鼻便不能以完整队形来“ 直面惨淡的人生”,是懦夫,连假的猛士也不如。

这种共识并不一定兼容于“只有病人才戴口罩”,却间接承认了戴口罩有助于自保。个别像我这样倾向于将“怕死”视同为“自爱”的人,其实更愿意相信伏尔泰的话:“自爱是我们所有感情和所有行动的基础,这句话在印度、西班牙和所有有人居住的世界里都是对的。”此说虽勉强可替“怕死”一罩,结论却郁闷至极,因为伏尔泰坚信自爱是不证自明的:“正如没有人写文章证明人有脸一样,同样没有必要向人们证实他们有自爱。这种自爱是我们保存自己的手段,就像延续种族的手段一样,对我们来说它是必需的、可贵的,它给予我们快乐,但必须掩饰它。”口罩一旦戴上,一切“必需的掩饰”顿成妄谈,你在告诉所有的人:“都来看,我很自爱啊!。”真丢脸,更何况口罩已经使我们丢失了二分之一以上的脸面。

此刻,心里的“拥戴派”再次跳出来强辩道:戴口罩不仅是为自己,也是关爱他人的表现。话音未落,“倒戴”阵营中一员大将拍马杀到,一声喝断:“呀呀呸!说得好听,全都是怕死的借口!扪心自问,主观为他人而戴口罩者,究竟能有几个人?”竟无语凝噎。虽然在传染病学上戴口罩对他人可能造成的伤害绝对比不戴的低,然而在未能如实回答上述问题之前,口罩还是捏在手里,不急于戴上的好。“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是的,你确实有可能在道德上伤害自我同时在功利和情感上伤害到他人——不戴口罩的人。

重弹“人人为自己,间接为大家”的老调子只会把我们向后引向潘晓,一夜回到改革开放前。它和“自爱”一样,都必须掩饰。问题的尖锐性在于,即使你承认戴口罩只为自保,丝毫没有替他人着想的意思,但是你那惨白的口罩仍旧会伤人:情感上,它表示对他人的怀疑、不尊重,甚至敌对,进一步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至少属于社交上的不礼貌;功利上,更有可能误导公众对你所属区域之疫情的判断。想想那些穿著单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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