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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狂野难驯的伶儿,便主动要求他将伶儿嫁给他,并且留下一笔钱当“订金”,至于其他事,他没有多做交代,连身分也只留下“岳”这个姓。
“确定她会穿上白色婚纱。”命令句!在他的句型中似乎永远只有命令句。
“当然,当然,她一定会乖乖穿上礼服的。”
“哈巴狗!”伶儿冷哼一声,反身拉开简陋的衣柜,纤指轻轻滑过新娘礼服柔细的锻面。
她当然会穿上婚纱,美丽的新娘礼服是多少少女的梦想,但嫁不嫁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她是桀骜不驯的,任何人也别想驾驭她。
因为她是忻伶儿,那个血统不纯的罪恶!你无法要求一个罪恶温驯可人,那会亵渎圣洁的!
应该大肆庆祝!庆祝他平平安安度过一百次劫难!
郭谨晔驾着向全国首富沈旌亚借来的黑色劳斯莱斯轿车,极愉快的打着节拍,哼几句荒腔走板的歌儿。
坦白说,他这般高兴实在没啥道理,若是换作其他人,八成连丝笑容也挤不出来。
其实这些劫难本来就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但也不知道是否是他天赋异秉,反正只要美女有难,他就绝对逃不掉“英雄救美”的命运,不过故事接下来的发展却不像电视上常演的“美人决定以身相许,从此英雄美人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累计到今天,已经是第一百个绝色美女对他说再见了!倒不是说他的长相可媲美牛头马面,才使众美女退避三舍,不肯下嫁。
事实上,郭谨晔貌胜潘安,简直帅得没天理,乌黑略为鬈曲的长发整齐地用黑色缎带束在颈后,不但不见流气,反而更显得温文尔雅。英挺的希腊鼻下是一张薄小适中、令人想一亲芳泽的唇,英气飒飒的剑眉配上始终含笑春人的深情大眼,无论怎么看都是标准的“美男胚子”。
郭谨晔的家世更是没得挑剔,年纪轻轻便建立起自己的企业,他名下的旭日集团是美国三十大企业之一,资产总值达三十五亿美元,且目前仍以高幅度增加中,而这些还不包括他尚未继承的家产。
照他的条件看来,他“应该”是每个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但错就错在他那双教女人都汗颜的美丽眼眸。众家美女从他眼中只读得出“亲情”,偶尔借他宽阔的肩膀哭一哭,诉诉“女人家”之间的心事,横竖把他当成了“姐妹淘”,压根儿不来电。
对于这种情形他也不甚在意,女朋友和女的朋友对他来说不过是一“字”之差,没多大差别的。
五天五夜没阖眼,他的体力已经严重透支,方才的愉快表情早被一脸疲惫所取代。
“Idon'tliketosleepalone……”谨晔用手指轻敲方向盘,一面哼着歌振作振作精神。
铃──
谨晔抹了抹脸,伸手接起行动电话。
“喂!晔晔,你什么时候要回来啊?”电话彼端传来甜甜的娇柔女声。
他困盹的脑袋实在分辨不出她是哪一号人物?“你是?”
“哎呀!你怎么听不出人家的声音嘛!”那女子嗔道。
好吧!至少可以确定不是他救的那一百名佳丽中的其中一位,没有“姐妹淘”会用这种口吻跟他说话的。
“对不起,我还是听不出你是哪位。”
“人家是小甜甜嘛!”
小甜甜?他不认识这个人吧!他真的累昏了吗?
“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你是谁。”
那女子八成有点恼了,尖着嗓子吼道:“范志晔,你给我装蒜!”
“小姐,你打错电话了!”谨晔好声好气的告诉那女子。
“我打错电话,那你干么接!变态窃听狂!”那女子恶人先告状地吼了谨晔一声,才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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