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每个人喜欢狗的方式不一样 (第1/2页)
转眼之间,就到了午饭时刻。
何封火恋恋不舍从电视机前站起来,起身去了对面砂锅米线店,打包了三份米线返回了超市。
“五斤哥,先给你媳妇送去。”
“然后你回来再吃。”
何封火这几日每次打包饭菜,都是三份,除了他和五斤的饭菜,还有他媳妇的。
五斤的女儿在城里的理发店当学徒,很久才回来一次。自己的父母,一个是守村人,一个纯属傻,女儿觉得丢人,不愿意回来。
五斤很听话,端起饭菜就朝着走去。
他家距离超市并不远,也就是二三百米的距离,五间土坯房子,一个挺大的院子,里面养着鸡鸭之类的动物,还堆放着不少的塑料纸箱子,以及书本之类的废品。
五斤和他的老婆,平日里就靠这些东西生活。
何封火先行开饭,刚吃了几口,就听到门口的“欢迎光临”的电子音响起,抬头一看,只见一个大肚子男人走了进来。
吴忠发。
这是大肚子男人的名字。
这家伙是个老烟民,每天都来买两次烟,通过李育良和五斤,何封火摸清了他的底细。
刚来尧村第一天,打牌炸金花那天就有他的存在,两个人也算是熟人,第一把牌就是他帮自己上的底钱。
吴忠发看到是何封火在店里,赶忙讨好地笑了笑。
那一日他还以为对方是骗自己的,没想到最后在烟盒下发现了那一百块钱,一直记得这件事情的。
说实话,他挺好奇何封火为什么待在这里的,前几日来买烟,看到何封火帮忙卖东西,震惊得差点下巴掉下来,毕竟一个开豪车的有钱人,怎么会干收银员呢?
虽然何封火一直说他就是卖货的,吴忠发却从来都没信过,作为一个地痞流氓,没有什么其他本事,察言观色的本事还是有的。
吴忠发觉得从上半年遇到那个叫何封火的小孩后,就多了一点特殊的能力,总会躲避得罪人的危险,不会得罪有背景的大人物。
“来包芙蓉王。”
听到吴忠发的话语。
何封火放下筷子,一边拿烟,一边问道:“今天打牌赢了?”
意思很明显,吴忠发平日里只抽红塔山的,今天居然升档次了。
吴忠发听得出意思,赶忙道:“不是的,我自己来包红塔山,这包是替别人买的。”
哦?
何封火有些好奇,上下打量了一眼吴忠发,这家伙不是那种爱当狗腿子的人,今天事出有妖啊。
“老赵那群人,也就是上次领头的那个,赵得安,抓了两条野狗,说晚上炖狗肉吃。”
“我寻思着蹭一口么,你肯定也知道,砂锅香肉滚一滚,神仙来了也站不稳。”
吴忠发满脸得意,开始用起来影视剧里的台词来,如果再说下去,颇有些强行咬文嚼字了。又不是文化人,装什么装啊。
他拿了一包芙蓉王,又拿了一瓶便宜的白酒,开心道:“肯定不能空手去啊,一包烟,一瓶酒蹭顿狗肉火锅,值了。”
狗肉啊。
确实。
狗肉确实很香。
何封火知道狗肉火锅,作为一个男人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不过他觉得自己没吃过。之所以是觉得,是因为还没有恢复记忆。
所以肯定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吃过。
大概率是没有的。
何封火不排斥别人吃狗肉,但自己不会去吃,不好这口,也不会去指责那些开狗肉馆的商户。
人家有的人就是以这行为生的,有什么可指责的,人活着本身就不容易。一切正规化就没有什么毛病,没必要去干涉。
让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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