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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4日发布于百度博客

208、法性与法相要清晰

208、法性与法相要清晰

博友在帖子《般陀罗是菩萨化身吗?》的跟贴:老师讲的好,好像现在有不少人非常主观的“念念向善”,看到恶人做坏事,也要想成是菩萨在点化教育人,看到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益,也要说成是在帮助去除对身体、名利的执著,结果恶人被美化成了大善人、活菩萨,这种“把恶行当作善行”的混乱、颠倒的所谓“念念向善”,问题出在了哪里呢?

以下仅供参考。

关于善恶的定义我们一定要清楚,善恶都是针对事物的性质而言的,它们在性质上是不一样的。事物的性质可以认为是法相,法相是有差异的。善恶也有相同的地方,那就是它们从法性的角度看的话,是相通的。所以恶人被美化成了大善人、活菩萨,这种“把恶行当作善行”的混乱、颠倒的所谓“念念向善”,问题就出在将法性的相同与法相的不同搞混了。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法性】又名实相真如,法界,涅槃等,异名同体也。性之为言体也,不改也,真如为万法之体,在染在净在有情数在非情数,其性不改不变,故曰法性。”这里提到了无论在染(恶法),还是在净(善法),法性都是一致的。

《佛学次第统编》:“【法相】诸法一性而相万殊,由万殊之相以言法,故曰法相。”这里提到了事物的法性同而法相有差异。

我们要注意的是,领悟到了事物在本性上是一致的之后,一定还要生起善用(妙用),既不要执著于顽空而不生妙用,又不可以生起恶的心行。因为只有善才是符合佛性的道理的。善的妙用称为“用大”。《起信论》:“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

2007年8月25日发布于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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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关于用香供养

209、关于用香供养

《心莲百合文化网》转发的留言:燃香供养在佛经上有记载吗?

关于用香来供养,佛经上有一定的记载。

《普达王经》:“佛言:乃昔摩诃文佛时,王为大姓家子。其父供养三尊,父命子传香。”大意是说,佛说,在往昔有一位佛出世,叫摩诃文佛。当时普达王的前身是一位大姓家族的儿子。他的父亲供养三尊(佛法僧三宝),也命令他传香。

依《贤愚经•卷三》,迎请佛陀的仪礼有烧香的说法。

在《法华经•卷四》中,香、抹香(于道场撒粉末之香,又作末香)、涂香、烧香等,为十种供养中的数种供养。

密教中亦有阏(è)伽(qié)水、涂香、华(花)鬘(mán)、烧香、饭食、灯明等六种供养,可依次配于六波罗蜜,如果去除阏伽水,则为五供养。所谓华鬘,即装饰头部和身体的花环。所谓阏(è)伽(qié)水,据《大日经疏•卷十一》所载,即香花之水。

此外,密教有将手腕涂香,而后观想自己本具之五分法身的修持方法。所谓五分法身,《佛学常见辞汇》:“【五分法身】以五种的功德法,成就佛身,叫做五分法身。一、戒法身,谓如来三业,离一切的过失。二、定法身,谓如来真心寂灭,离一切的妄念。三、慧法身,谓如来真智圆明,通达诸法的性相。四、解脱法身,谓如来的身心,解脱一切的系缚。五、解脱知见法身,谓如来具有了知自己实已解脱的智慧。”《释氏要览•卷上》:“戒定慧解知见香,遍十方界常芬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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