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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族会议上,长辈们决定让我进魔殿当见习祭司,主要原因是因为我性格最坚韧,长了一张坚毅的脸,而那一年,我才十二岁。”
“做一个祭司是很辛苦的,因为魔殿与世俗是两个世界,世俗的一切权力在这里都要低头,即便是有强大的财力,也找不到门路送出去,做祭司想出头,早期全靠自己。”主祭叹了口气,“在一般权贵眼里,穿金袍的祭司是一群可怕的自利小人,但他们不知道,越是地位低下的祭司阶层,其权力斗争越是可怕和黑暗。学院祭司中的自杀率和他杀率是一般贵族不可想像的,我那一期两百人,到毕业时仅剩三十二个人,天资好的、心机深的、长得俊俏的、性格强硬的、糊里糊涂的,一个个都死了。这些人,无一不是有背景的贵族子弟。”
就算已经见惯了权力斗争,斯维斯。赫本在听到这样血腥的事情时,还是感到很惊讶,这机率已经远远超过了激烈的战争。
“熬,一直熬到从学院出来,当上一个小魔殿祭司,不靠钱财、不靠装傻、不靠屁股,我得到了委派书。”主祭向公爵举起酒杯,得意的晃晃,“我新的起点,是领五名灰领祭司、五名见习祭司、一名书记祭司、二十个卫士和三万四千九百一十六位信民。”
“这个时候,应该可以缓一口气了。”公爵回答,“至少会减轻一些压力。”
“对一个胸无大志的人来说,压力是少了,只要让上面满意、下面不出事就好。”主祭大人苦笑了,“但在另一方面,情势却更加危急,家族的生存压力最重要,自己还得向上爬。向上爬,就得把数十名跟我同样身分的祭司踩在脚下,一个不好就是引火烧身的结局。”
“我理解。”公爵点点头,“祭司的地位不是世袭,争夺极为激烈。”
“对于一些知根知底,会在将来威胁自己生存的人,怎么能让他们继续存在呢?所以,虽然心里非常难过,有些事情还是要去做,不能有半点犹豫。”主祭的声音低沉下来,“我一直用”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的格言来安慰自己,总想着当自己有一天攀上权力顶峰的时候,会结束这样的悲剧……每天,我都在救赎别人,但有谁知道,我才是真正需要被救赎的人?知道为什么我被称为有史以来最幸运的金袍祭司吗?”
斯维斯。赫本回答,“因为大人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一位金袍祭司。”
“也有这个原因。”主祭点点头,“不过对于我而言,我的幸运之处在于我心狠手辣,因为这样,所以我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当上艾里纳帝国大魔殿的助理祭司,在这一任上,我遇到当时的金袍主祭,从而被破格提拔,追赶上了一个时代。”
“追赶上了一个时代?”公爵想了想,“大人所处的时代,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吧?”
“你还年轻,有很多事情没有经历过,自然不明白。”主祭笑笑,“祭司风光无限,但几乎每一个祭司的心里都极阴暗,又不可娶妻生子,如果不是性格坚韧、信念忠贞的人,早晚都会身心堕落。但我的导师,上一任金袍祭司却就是这样一个人,同期的皇族、贵族中也有这样的人存在,你熟悉的皇帝、凡尔伦元帅、吉伦特子爵都是这样的人,由这样的人所主导,接连两次赢得神魔大战,彻底扭转神魔联盟局势,怎么能说这段时期不是一个伟大的时代?”
斯维斯想想,的确如此。
“在这样一个时代之中,我的目光不可避免的被吸引,跟很多人相比,我的内心是自惭形秽的,自当上祭司以来的种种疑问也越来越浓厚。为什么,为什么这个世界会是这样?为什么想活下去,就得双手沾满鲜血?”主祭的目光闪烁着,“当这一切的疑问积累起来,有一件事使我对这世界的认识有了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