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1/5页)
行着。
小红的围巾毛茸茸的,可以绕颈两周,很显阔绰;小伶的毛线裤不是手织的,那紫红色整齐的机器走线总是高傲地从裤脚管中露出;在班里,小荣身上的补丁面积可以说是最大的,可是一个花格图案的假领子耀眼在她的领口;小欣更是大胆,白色套头衫下面竟出现了一圈花边;小霞的着装似乎找不到修饰的痕迹,但她的那两条大辫子却与众不同,不是通常的三股编成而是四股,就像平针毛衣大流行的当年突然出现了元宝针一样个性鲜明;小平的裤子虽是深灰的大众色,但它从不起褶打皱,大概属于我国第一代“的确良”吧;小亭的辉煌点的部位最低,是那双锃亮的丁字皮鞋。我的趣味与小亭一样,想美得含蓄不惹眼,想让别人一不小心便发现了我的美妙。我羡慕那比方口鞋沿脚背多出一道的丁字鞋,多出来的这一道竟使女孩子的双脚显得那样秀气乖巧。我常常在柜台前伫立良久,但从来没有向父母开口。
那时,我常去家附近的食品店买肉馅。平时买两毛钱的,周末偶尔买五毛钱的。肉馅的基色是白的,烧好的菜里也挑不出什么肉渣,但是菜的确是浸着肉味,比素炒香多了。我知道一双丁字皮鞋等于吃多少次两毛钱的肉馅,我怎么会开口。
我家住在北京西郊,难得进城。当年如果爸爸去了西单、王府井,就像如今我漂洋过海一样令全家激动不已。一次爸爸进城回来,我即去翻爸爸的人造革大书包。当翻出一双丁字布鞋的刹那间,我的目光凝固了。世上还有丁字布鞋?我从来没有见过。丁字皮鞋曾是我少女时代藏在心中的对美的渴望。然而,那个年代皮鞋是昂贵的,不是小小年纪的我应该索求的,我深知。丁字布鞋是一个多么圆满的替代啊。虽然父母总是紧衣缩食,经济上以我为先,但爸爸同时也是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的。我至今学不会爸爸的计划经济,治家有方。
自从穿上了这双丁字布鞋,我的双脚便生了弹性。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我开始蹦蹦跳跳的,就像每一脚都能踏在一个快乐的音符上。多少年过去了,我一直钟情于它,直到鞋底已磨得薄如纸可以清晰地感觉脚底世界的全部。爸爸用一双旧凉鞋为它粘了底,鞋面发白了,大拇指处也出现了一个小洞。它黯然失色了,不再可以用来显美了。但它依然具有寄情的功能。我至今尚不知父母是如何洞察出我对丁字鞋的向往的。
还有很多事情想问父母,可是隔着大海问与答有时都是难以传递的。东渡前,我揣了父母摄于一九五六年的第一张合影而没有带近照。“父母没有衰老”,哪怕这只是一种可怜的自我欺骗,至少对我还是可以聊以自慰的。我总是默默地对着这张照片倾吐,有时还干脆替父母回答。在日本孤独而漫长的岁月里,我学会了角色变换,让自己生活在不同的角色之中,一个人独处的日子便也热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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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情
孩子熟睡后,我在电视机前坐了下来。瞧,屏幕中的那些树多像北京的树,多像我家楼前的那排树。小时候我和楼里的小伙伴们放学回来便把猴皮筋儿抻在两树之间,然后就像燕子一样在皮筋儿上跳来跃去。逢艳阳天,我与妈妈常常在树上拉一条绳,让被褥在绳上睡觉。那树叶就是这样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的,充满羞色;那枝条就是这样在阳光下纵情伸展的,充满生气。
我知道自己是又怀乡了。今天突然记起了幼时家里的三只箱子:一只绿色的大铁箱,一只褐色的大木箱和一只咖啡色的大皮箱。箱子顺墙而摞,外面铺上一块白地绣花台布,简直就像个时髦家具。最上面压了一块玻璃板。玻璃板上面放着暖水瓶、茶杯和两个造型典雅的陶瓷罐:一个高高圆圆的,另一个矮矮方方的。那个高高的陶瓷罐的盖子上有一条明显的缝,是用胶粘过的。这两个陶瓷罐虽然算不上古董但也够古的,是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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