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呼的自述2 (第3/4页)
亮的光芒洒向大地。
然后在西方渐渐落下,留下一片绚丽的晚霞。
四季更迭有序,春天带来生机勃勃的景象,万物复苏,百花争艳。
夏天炽热的阳光照耀着大地,草木葱茏。
秋天,金风送爽,果实累累,田野一片金黄。
冬天,白雪皑皑,世界仿佛陷入了宁静的沉睡。
新的地球太好了,这里不再有任何的电子设备。
人们的生活变得纯粹而简单,心灵也愈发纯净。
部落里充斥着和平,没有了纷争与冲突。
人们相互关爱、相互帮助,共同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赐。
在这样美好的环境中,我也要下定决心大干一场,凭借自己的知识和智慧,努力推进这个新文明的进步。
我耗费了十年的漫长时光,全心全意地教会了他们说话写字。
从最初的咿呀学语、歪歪扭扭的笔画,到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书写流畅的文字,这其中的艰辛与付出只有我自己最清楚。
我以一己之力,带领着他们从原始时代迈进了有文明的石器时代。
我也在想是否我在他们心里就像孔老先生那样?
但是我姓林总不能叫我林子吧?
于是我便获得了一个新的称呼“林老师”,我喜欢这个称呼,非常喜欢。
我充分利用身边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为他们的生活提供便利。
我教他们如何打磨石器,用于狩猎和劳作。
如何用兽皮制作保暖的衣物。
如何寻找水源和储存食物。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生活逐渐变得丰富和舒适。
最终,我也因其卓越的贡献成为了他们新的首领……
目前我不知道新世界都有哪些陆地,让我最关注的还是小日子岛有没有真正的沉入大海?
曾经在我的世界里科技引领着一切,出行是那么的方便。
这要靠我的双腿去探寻这个世界简直太难了!
就在此时我遇到了一个老熟人,他就是和我一样被刘教授植入记忆芯片的马拉松世界纪录保持者——麦克.埃里克森。他是拥有中 A 两国的混血儿。
在我的世界里我叫他老麦,没想到这个世界我不再孤单。有
了一位亿万年之交的朋友,我们俩起初经常一起聊天到很晚。老麦将他们梦想告诉与我,他决定在新的世界做一个描绘者。
一次深夜谈话后,老麦说着蹩脚的普通话,带着行李离开了我的部落。
他将用他的笔走到尽头这个新世界的尽头,绘画这个新世界的地图。
我俩定下 10 年之约,10 年后部落再见。
届时我会把部落打造成一个理想主义的世外桃源。再见了老麦,再见了我的兄弟。
可惜好景不长,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战争。
在我外出打猎的时候,我的部落遭受了突如其来的攻击!
数千野蛮人挥舞着手中的石头和木棍,如汹涌的潮水般对我的部落发起了猛烈的侵略。
我的部落可惜只有几百人,力量对比悬殊,根本抵御不了他们如狼似虎的攻击。
我带领年轻的族人奋起反击,虽然我们在武器上相比他们更胜一筹。
然而,对方人数众多,密密麻麻,如蝗虫过境一般。
他们冲破了我们的防线,攻入了部落,好奇地打量着我们发明的工具。
他们的目光停留在牙刷上,不理解这是什么新奇的物件。
看到草鞋,露出疑惑的神情。
抚摸着用动物皮做的衣物,眼中充满了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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