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以死明志 (第2/2页)

名声遭到玷污,比杀了她还难受。

夫君不在身边,无法替她正名报仇。唉,就算冯大猷那个没良心的在家,他会不会也被众人铄口所迷惑?

流言猛于虎,流氓的狡辩并不是滴水不漏,她还有带血的剪刀可以作为证据,但那又有什么用?世人更愿意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而没人在乎真相。

夫君可以杀掉那两个混蛋,甚至可以把整个山村的人全部抓进监牢。那剩下人呢?能把知道此事的人全部杀绝、抓尽吗?

儿子还小,还有大好前途,有一个为人诟病的荡妇母亲,他以后怎么能抬得起头了?几十里外的曹掌柜确有其人,跟着他孩子不会受苦。

没路可走了,要证明她的清白,唯有一死而已。

文人常常把“以死明志”四个字挂在嘴上,军卒在边疆上拼杀,也是一种舍生取义的行为。

冯夫人换上了一袭白衣,隐喻自己的清白,反锁好屋内房门,将那晚所发生的事记录在纸上,娟秀的小字写的清清楚楚。

三尺白绫,悬于梁上。

站上高凳,以着一首别样诗词,作为自己的临终遗言:“烟霏霏,雪霏霏。雪向梅花枝上堆,春从何处回!醉眼开,睡眼开,疏影横斜安在哉?从教塞管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