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 (第4/5页)
职业的原因,他在盗贼团中,可谓是地位崇高,仅仅在疯狼之下,——要知道,高级的法师,可是能够轻易解决一小队身经百战的高级战士的。
疯狼仰望天空,悠然道:“培养一批角斗士,也是不容易哦。至于下一批,至少又要等待半年以后了。时间短了,训练不够,压迫不出他们的野性,是会影响质量,直接导致战斗效果不好的,那最终是会损害我们的声誉。哼,有些事情,急是急不来的,斯该那个老狐狸,只知道克扣我们,他那里知道我们的辛苦?不是看在钱的份上,我真像好好的给这个老家伙一个教训,让他知道知道厉害。”
第一卷 头角峥嵘 第七十三章 混蛋加变态
维格尼低声笑道:“培养一名角斗士,竟然需要一年多的时间,说出去谁会信呢?可也只有这样训练出的角斗士,才会更加的接近野兽,而在角斗场上相互搏斗厮杀时,才会充满让人血脉爆裂般的血腥、狠辣、刺激的感觉,才会有看头,满足那些寻求刺激的贵族的需求!”
疯狼抚摸着悬挂在腰间的贵族礼仪短剑,缓缓讥诮道:“贵族?哼,整个他妈的一群混蛋加变态!”
原来嗜血盗贼团,主要的业务,就是四处搜掠十到十六岁左右的孩子,然后对之进行无比恐怖、残忍血腥的特训,使之逐渐丧失人性,逐渐的沦落为野兽,到最后成为一名只知道杀戮的机器。训练成功之后,再将他们给卖到俄伐亚公国的一个地下角斗场去,从中牟取暴利。一名这样的角斗士,最低也可以卖到三千金币的天价,因此实在堪称一门获利丰厚、却又没有多大风险的行当。
当然,除此之外,嗜血盗贼团也兼营杀人放火、拦路越货、收债寻仇、盗墓发丘等等业务,总起来说,凡是无本生意,他们都是要插上一脚的。
嗜血盗贼团的前身,其实是一个比较正统的佣兵团,还比较的守规矩,只是自疯狼加入后,才完全变了样的。疯狼的身份一直是来历不明,只传闻他是俄伐亚公国的一名高等贵族的私生子。那名贵族玩弄了他的母亲,生下了他后,无情的将他们母子给抛弃了,任由身无长物的母子两人沦落街头,几乎冻饿而死。正是出于对父亲的痛恨,加上生存的艰辛,使得疯狼性情大变,为人变得心狠手毒,六亲不认,残忍冷酷,完全成为了一个魔鬼。
而他在长大后,找到了他的贵族父亲,在他父亲纵情玩弄女色时,他亲自用刀将他给阉杀。此后为了躲避父亲家族的追杀,他隐名埋姓,逃到了边境,并且利用一个偶然的机会,加入了佣兵团。
他加入佣兵团后不久,即杀死了团长,取而代之;随之凭借高超的武技、毒辣恐怖的手段,将佣兵团内一干桀骜不驯的佣兵,拾掇的服服帖帖,惟命是从。
佣兵团变成了盗贼团,自然接受任务的性质也完全变了质,逐渐的是无恶不作。随着职业的转变,对于所有的盗贼来说,好处倒也是显而易见的,至少在很短的时间内,他们所有的人,腰包、钱袋,全部像吹了气一般急速的膨胀了起来。很多盗贼,都是一辈子也没有见过那么多的钱。正是出于对暴敛财富的疯狂劲头,使得所有的盗贼,全部变成疯狼的死心拥护者。
也是嗜血盗贼团作恶太多,最终引起了巴蒙公国上层贵族的注意与不满。道本大公亲自签发围剿令,派遣了一支三千步军、两千轻骑共计五千人的精锐军队,前来公国边境围剿。
嗜血盗贼团的全盛时期,成员将近千人,加上战斗力强悍,在巴蒙公国与凶域森林交界的边境处,可谓横行无忌,拥有方圆数百里的一大块地盘。然而土匪毕竟是土匪,与装备精良的正规军毕竟有着不小的差距!
与巴蒙公国的围剿军一番接战后,嗜血盗匪团最终寡不敌众,人手折损了大半,总部也被军队一举摧毁。无奈之下,疯狼只好带领手下,潜入了魔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