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2/5页)
对此两议具奏,皇上不好断定孰是孰非,最明智的办法,无疑是征求当地官员意见。六年七月,继任署贵州总督张广泗复奏:黔省各属“未开之田,多因泉源远隔,无力疏引”。不仅有渠可开,而且开之有益。因请官为督劝,借工本开修水田。并报告说,自劝民养蚕(山蚕)以来,已经试有成效。'2'
七年六月,陈德荣又奏,贵阳(府)贵筑、开州、(遵义府)仁怀、(镇远府)施秉、(义兴府)普安、安南、(安顺府)镇宁、(都匀府)荔波、(平越府)余庆等府州县之各堡坪,皆可引水垦田,四五千亩不等。现亲履查勘,给本兴工。又今年饲养山蚕,亦已结茧。'3'
为什么一定需要官府劝农?农民难道自己不会种地?政府在这里又能起到什么难以替代的作用?
在争论发生地贵州,“耕种之外,别无利生之业”,即有条件也不知开发利用。乾隆三年,陈玉dg来任遵义知府,就任后“日夕思所以利民”,因在巡历时发现当地多槲,即家乡“青、莱间树”,故想引进山蚕,“以富吾民”。“开先须人”,清代大多数地方官员出身乡间,对农业生产知识有较多的了解,由此才可能引入、发掘新的生产项目。长期实行的回避本籍的流官制度,以及官员的任职期较短(新的规定亦不过三年五年),又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一种地方官员的经常性的流动状况(如陈宏谋外任三十余年历十二省达二十一次),无虑也增加了生产知识的交流机会。“乡愚无知”,'4'对于许多地方来说,社会闭塞,信息不畅,更需要一定外部信息的输入。
找到饲养山蚕这一途径之后,陈玉dg首先要做的,就是遣人回山东购买蚕种、雇请蚕师。以后几经波折,往返再三,取回蚕种。于是遣蚕师四人,分教四乡;织师二人,教民缫煮络导牵织诸法。“事事亲酌之,白其利病”,到乾隆七年终于成功。再以蚕师、织师之徒各数十人,皆自教其乡里。从此使遵义成为贵州最富饶的地区。'5'可见提供初步信息之外,引进基本原料(如种籽)及生产方法,是官府劝农的又一层作用。中国因缺乏社会中层组织,农村自家庭或家族以上,基本处于无组织状态之中,对于一件新事物的推广,可能就显得效率较低、传布较慢。看起来,总不若官府有组织行动那样雷厉风行、直捷有力。如遵义在取得蚕种后,立即就能组织四乡学习、推广,显然是借助了基层组织的协助,尽管这种组织在今天看来还很“软弱”。
官府行为的又一个优势,是有财政方面的支持,而这是不计收益,甚至是不需还本和无息可计的。例如在山蚕的推广中,购种、运送、雇募匠师、置办器械、设立场所,在在需要花销。个体小农缺乏资本,“是无担石粮者,安肯出中人产而谋此未见之利哉”?雍正以来,清廷决定“火耗归公”,其中专门划出一部分做为地方公费,以推行有益的地方公益和经济事业。因此到乾隆初年,各地就有一定的财政力量从事地方建设。这可能也是乾隆间政府劝农较为集中而有成效的原因之一。
官府劝农的另一作用,是可以弥补市场的缺环或不足,特别是在那些欠发展地区。因此政府也可于试行初期或必要之时,为产品提供一定的保护。如陕西推广蚕桑,有种桑未养蚕者,给价收买,养蚕得茧不能缫丝者,“亦许卖给于官”;“纵初行无甚利息,所亏亦甚有限,身任地方,定能不吝些须,加意率作,以为小民开衣食之源”。'6'
总之,政府于劝农一事,可以依赖其知识信息、组织与财政的力量,进行较为直接而有力的行动,因而易于构成一个有吸引力的选择方案。具体说来,从新生产项目的选择和引进(包括购入所需原料),传授生产方法(包括初级及加工生产,请匠师、设官局及组织各乡学习),提供资金(直接投资及提供借贷),以及保障销路(选择期间的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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