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3/5页)
女的,现在我们正好反过来,由明丽带着我跳。女孩子学舞天生就不难,只用了两天,我就把基本步子学会了,开始学“穿花”,我把手一抬,明丽就像一只花蝴蝶一样转一个圈,轮到我转,却有些困难,明丽的手不够长,我一转圈她的手就碰到我的头,我一避让就踩到她的脚或撞到她的身体,两个人笑做一团。
1992年的圣诞舞会我至今记忆犹新,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正式参加舞会。
那年的平安夜,学校在大礼堂组织一场大型联欢舞会,我们四姐妹决定集体亮相,去那里一展身手。
吃完晚饭,我们就开始化妆打扮。
“姐妹们,大家打扮得漂亮一点哈,等会我们要艳压群芳!”李梅一边描着眉毛一边对我们说。
“我以前看小说,女孩子到了18岁家里就会为她举办一场舞会,表示她已经成年,可以参加社交了。我都21岁了才第一次参加舞会,是不是太晚了?”我说。我正在挑选舞会穿的衣服,第一次参加舞会难免有些激动。
“21岁,也不算太晚。海棠,你这么漂亮,等会说不定能成为舞会的皇后呢!”刘萍说。她正在往她那肤如凝脂的满月脸上搽胭脂。
“什么叫舞会皇后啊?”我问。
“就是这场舞会最受欢迎的女士,男士们抢着邀请她跳舞。”明丽说。她正在翻箱倒柜的找衣服,衣服已经凌乱的堆了一床。
“那怎么可能是我呢?一定是明丽,她是我的老师呀!”我说。我决定穿那件粉红色的毛衣,配同色的丝巾。
“你已经出师了!凭你的身材和气质,谁也抢不了你的光彩。”明丽说。继续在衣服堆里翻着。
那天晚上,我穿着粉红色的毛衣,粉红和黑色相间的方格呢裙,黑色的长筒靴。脖子上系了条粉色的丝巾,头发披散下来,系上粉红色的发带。
我化了淡妆,脸上薄薄的上了一层晶莹散粉,嘴唇涂成桃红色。在我20出头的时候,我的脸上总是泛着自然的红晕,所以从来不用涂腮红。
打扮完毕,对着镜子端详,自觉形象焕然一新。
还在行里上班的时候,我都是照银行规定的职业打扮,把头发全部向后梳拢,用一个带发网的头花夹住,把下面的头发严严实实的塞进发网里面,额前一根刘海也不留,露出光洁的额头,再穿上银行的制服套裙。那样打扮虽然显得干练,却毫无个性。
现在终于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随意打扮自己了,我喜欢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女学生,和自己现在的身份相符。
我在镜子前转了一个圈,裙子的下摆像伞一样张开来。
“哇,海棠这一打扮,像是琼瑶剧里的女主角!不知要迷倒多少人呢!”刘萍首先叫起来。
“真是的,海棠这么打扮,像个娇嫩的公主。粉红色也只有海棠这个年纪能穿出品味来。我要是这么穿,就是装嫩了。”李梅说。
“海棠穿粉红,我就穿大红吧。我穿大红最自信。”明丽说。明丽的肤色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穿上大红的衣服立刻光彩照人,真的很“明丽”。
“你们穿红,我穿绿。我就做一片绿叶来衬你们这些红花。”李梅说。
“不,我要穿绿,我穿绿色好看,”刘萍说。刘萍皮肤白,像许多东北女子一样喜欢画浓妆,那张满月脸被她勾勒得红红白白,楚楚有致,穿上那件青葱绿的毛衣,真的十分动人。
“那我就只好穿黄|色了。”李梅说。
“李梅,你就该穿黄|色的,黄|色多贵气呀,也只有你这个大姐今天配穿。”明丽说。
于是那天我们四个人,穿着颜色艳丽的毛衣,长呢裙,每个人的头发上都系着和毛衣同色的发带,手拉着手一起去了大礼堂。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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