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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是一件大事,意味着ICQ数字音乐商店的上线终于进入了倒计时,对于ICQ意义重大。林铮必须亲自赶赴美国。
下了飞机,林铮用力的给贝尼尔一个拥抱。用力拍打着老贝的肩膀,林铮笑的很开心:“老贝。辛苦你了。”
“不辛苦,看到我们的策划一步步变成现实,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贝尼尔哈哈大笑着,能够逼的五大唱片公司向自己屈服,贝尼尔心中的兴奋简直难以形容,这可是全美、同时也是全球五大唱片巨头啊,几年前还是自己仰望的存在,但是现在,他们竟然不得不向自己屈服了。巨大的兴奋让老贝同志根本就感觉不到累。
“哈哈……我也很开心,”林铮大笑道:“走,上车,给我说说情况。”
联创科技(在美国人看来是ICQ)是世界上最精通P2P技术的企业,他们的ICQ视频点播技术就是基于P2P技术,作为玩P2P玩的最漂亮的公司,ICQ毫无疑问的将这种点对点的网络文件共享传输的技术应用到了数字音乐的传播当中,并且迅速打破了以服务器为终端的下载方式,给传统版权尤其是唱片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之前美国唱片工业协会说“ICQ就是一个混蛋!”的说法。其实不是没有道理的。
2000年,全球三大唱片公司联手将ICQ和Napster一起给告上了法庭,对免费下载音乐的版权问题大肆问责,犹豫Napster采用的集中式传输方式容易被定为和控制。Napster最终败诉。之后不久以crosker和衍生的kazaa为代表的分散式共享模式也被起诉。
在这一时期,数字传播还没有进入收费阶段,各家网站采用的营销模式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免费音乐聚集受众…吸引广告商来投放广告”的盈利模式。这一点与大多数传统媒体的运营方式基本相同,好玩的事。在诉讼中Napster不止一次的找到唱片公司,提出引入全新的收费“增值”服务。并愿意将服务收益的80%分给唱片公司。
林铮则在Napster的构思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商业模式:将ICQ搜索引擎打造成一个内容发布平台,对锁交换的文件进行识别,提供一些安全措施,最终向内容所有者支付使用作品的版税。
这是一种多赢的方案,歌手、唱片公司以及数字唱片发布公司的利益都能够得到保障,但唱片公司则不这么看,他们认为自己吃亏了,而且他们想要的更多,理所当然的,自忖自己不含糊的三大唱片公司拒绝了ICQ的合作建议。
拒绝就拒绝吧,林铮也不在乎,ICQ不是Napster,被拒绝了的Napster只好倒闭,但ICQ却发展的越发壮大了,大量没有支付版权费用的数字音乐从ICQ的网站上被下载,至于唱片公司心有不甘的和ICQ打官司……三大唱片公司固然很有钱,但ICQ也不含糊,大家也不是请不起大律师,慢慢的扯皮就是了,反正现在赚便宜的是ICQ,网络下载每多进行一天,ICQ就能多赚一天的便宜。
事实也是如此,从2000年中期到现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唱片业终于意识到互联网的巨大作用,拉锯式的侵权诉讼也没有给他们带来预期中的好处,同时,将几千万文件共享人一起视为盗版者似乎也并不是那么明智。既然无法独占版权,又不想放弃版权,就只剩下了一条路:许可。
这个时候,ICQ的机会终于来了。
“五大唱片公司和美国唱片工业协会对咱们提出来的ICQ音乐商店的理念表示认可,他们表示,如果咱们能够遵守承诺,可以授权ICQ作为他们在网络上的数字音乐战略合作伙伴,”上了车,贝尼尔认真的向林铮介绍着ICQ与美国唱片工业协会以及五大唱片公司沟通的结果:“但他们现在对一些细节还有些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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