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第3/5页)
穿的衣服最本色的气味竟然是这样。世事就这样,美丽的蝴蝶与丑陋的毛虫既能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划等号,那平日没人留意身上罗衣的原是这等气味又何足为奇。只是这强烈的刺激气体不但刺激着俞志铭的鼻子,也影响了他的大脑,使得他扛着空篓筐在原料场足足站了十分钟也没缓过气来,脑子晕眩耳朵也不灵光了,工头在不远处扯着片粗嗓子大叫他的名字他也差点没听见,他整个人好象一尊泥菩萨站在那儿完全不知所措。不过,厂里花钱雇工人并不是打算请尊菩萨来供人瞻仰的,工厂的严酷环境容不得过多感慨,他得快些做事,有一大堆活儿等着新来的搬运工“郑小虎”去干。
俞志铭分派到的工作是将剿好的茧丝从原料场搬运到织布机房去,两者相距足足二百米,其间还得上个陡坡,爬二十步梯子。装茧丝的篓子是竹编的,怕竹碴儿挂了茧丝所以内面倒是垫了层布,至于篓子边儿是否会冒出些竹篾签儿来刺着搬运工的皮肉,这种小事就没人理会了。俞志铭才上半天工,脖子就被这篾签儿划出了好几道血痕,手指也被篓子那粗糙的沿儿勒得有点变形,他走在这条艰苦的道路上心里很是窝火,突然想起当年卫震带着他和卫楚恒站得远远的,带着骄傲的神情向他介绍这间南京占地最广规模最大的纺织厂,当时听来那一切都是骄傲与面子,现在身体力行,才知道占地广规模大在特定的时候实在不是什么优点。其实干这些苦累活儿俞少爷倒也没怎么在乎,毕竟他已经决心跟着共产党干革命了,出点力气也没什么关系。再说他虽是少爷,却并不是那种养尊处优走路三步要人抬的少爷,相反,他的拳头并不比卫楚恒软,这在他和卫楚恒不止一回的实战中早已得到证明。所以俞志铭并不是埋怨活儿不好,他真正觉着难以忍受的是那个只知道站在路中间指手划脚的监工,这家伙真不让人活了,工人的动作稍慢一下就打骂不绝,一天之间俞志铭在他嘴里就先后做了乌龟王八蛋狗杂种笨猪等各类物种,这不单是对俞志铭的漫骂,还侮辱了俞家的先人。俞志铭若不是刚犯了错误,时刻提醒自己要恪守纪律再不可顶风作案,这人现在就算不被扔进棺材,也至少也得躺进医院。
“操他娘,奶奶的……”也就一天工夫,俞志铭就新结识了一大帮子同事。搬运工是力气活儿,凭力气吃饭的苦力都无一例外喜欢喝酒,只要价钱便宜,谁也不问那酒是精是糙。
俞少爷也喜欢喝酒,喜欢喝陈年绍兴黄,也就是俗称女儿红的那种。
正宗绍兴女儿红,必须得坐在高楼上对着三五碟精致小菜,用青花暖壶温着喝。当然如果能再加一位绝色少女在一旁抚琴,用那种磨得泛上青光的古筝,就堪称绝妙了。
可今天俞少爷不能上酒楼。不是酒楼的酒馆没有青花暖壶,更不可能有什么绝色少女,连小菜也难以精致,酒呢,距离女儿红更是十万八千里……为了保密身份,俞志铭只好请他的新同事们去路边的一个小摊子喝酒。
可这东西酸得象醋,是酒吗?
看来与劳苦大众相结合,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上述那句骂人的话并不是俞志铭说的,他怎么说也是出身世家,又念过大学,虽然一肚子气,却还没那么粗鲁。
第三章(7)
再说,今天他请大家出来喝酒的目的也不是自己发牢骚,而是听别人发牢骚,他打算从工人的牢骚中寻找到工作的突破口,干一件漂亮活儿给姓方的看看。
“老子在北市码头干那会儿,一背袋两分,一天挣个四毛钱不在话下,哪象这鬼厂子,臭气熏天,活儿也不轻,七块半就打发了。”糙酒也是酒,而且是烈酒。三两下肚,果然俞少爷的新同事们就已经个个脸红脖子粗,一连串的牢骚也就随之出来了。
“码头活儿也有码头活儿的难处。”俞志铭的一名新“同事”是个年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