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年轻人的友谊真好。 (第1/2页)
周晟在杨尚昭那里坐了一下午,正准备回去,村长就回来了。
杨新华看到周晟也在,他招呼道:“子目,今晚在杨叔家里吃。”
他知道若不是对方当时把小昭身上的子弹挖出来,还上了药,把他儿子从森山里背出来。
他这小儿子命还在不在都未知。
因此,他是很感激他的。
周晟看了一眼杨尚昭,看他好像没什么反应一样,他应道:“好,今晚唠叨了。”
杨尚昭垂眸,这就吃上饭了?
他才刚确定自己的心意。
也罢,提前跟他父亲相处一下。
杨新华摆手,“哪有什么麻烦,多添一副筷子的事。”
周晟想进厨房帮忙,被杨新华赶了出来,哪有让客人帮忙的道理。
最后周晟又坐回到了杨尚昭的身边。
不一会儿,周晟就闻到了厨房传出来的香味。
周晟杵着下巴问:“杨大哥,你们家都这么会做饭吗?”
“杨叔做的菜真香。”
杨尚昭想起父亲小时候教育自己的话,一手好厨艺是讨到老婆的关键。
他闻出这是腊肉炒辣椒,这有什么技巧的,他炒的比他父亲还香。
“我爸做的没我香,应该加几滴酱油,逼出腊肉的陈香。”
周晟双眼发亮,原来这杨尚昭还是个宝藏啊。
他自己只会把饭菜糊弄熟,能吃的程度。
有机会让杨尚昭炒一顿给他吃。
他来到这个世界,唯一执着的就是吃了。
“杨大哥真厉害,等你好了之后,给我露一手,让我尝尝。”
杨尚昭淡淡的嗯了一声。
杨新华端着炒好的菜放到饭桌上,然后又把米饭端了出来。
他看向不远处相谈甚欢的两人,“过来,准备开饭。”
“子目,你把小昭推过来。”
周晟揶揄,他伸出手,表情很戏谑,“杨大哥,来吧。”
杨尚昭拿没受伤的手攀扶着周晟,然后单腿站了起来。
他的右脚受了伤,现在只能拿周晟当拐杖,之后单腿转动,坐在了轮椅上。
周晟把杨尚昭推到了饭桌边,坐在了他身边。
也许村长是为了感谢周晟。
这顿晚饭做的丰盛。
腊肉炒辣椒,烟熏笋干炒五花肉,炒白菜,炒包菜,鸡蛋汤和鸡蛋羹。
每道菜的份量都很足。
“家常便饭。”
“杨叔客气了,这可不是普通的家常便饭。”
看着周晟不动筷,杨新华心里感叹,城里孩子就是懂事,“甭客气,吃饭夹菜。”
杨新华知道他们城里人都是等长辈动筷之后才动的,他夹了一筷子放进碗里。
周晟见状,也把筷子伸向自己看了许久的笋干炒五花肉。
入口的瞬间,周晟觉得把他香迷糊了,好吃,太香了。
带点微辣的烟熏笋干和腊肉简直是绝配。
周晟连续夹了几次这道菜。
杨尚昭多看了他一眼。
原来是喜欢这个。
杨新华也看到了,他笑呵呵道:
“子目喜欢吃这个,多吃点,待会儿回去带点笋干回去,叔晒了不少。”
“腊肉等叔弄好,再给你送点。”
周晟没有跟他客气,“那就多谢杨叔了,不过腊肉就不用了,我喜欢叔的烟熏笋干。”
杨新华开心的笑了起来,自己做的东西被人喜欢,是一件喜悦的事。
家里的那几个小孩都不愿意吃了,难得有人喜欢,他待会儿给多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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