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年轻人的友谊真好。 (第1/2页)

周晟在杨尚昭那里坐了一下午,正准备回去,村长就回来了。

杨新华看到周晟也在,他招呼道:“子目,今晚在杨叔家里吃。”

他知道若不是对方当时把小昭身上的子弹挖出来,还上了药,把他儿子从森山里背出来。

他这小儿子命还在不在都未知。

因此,他是很感激他的。

周晟看了一眼杨尚昭,看他好像没什么反应一样,他应道:“好,今晚唠叨了。”

杨尚昭垂眸,这就吃上饭了?

他才刚确定自己的心意。

也罢,提前跟他父亲相处一下。

杨新华摆手,“哪有什么麻烦,多添一副筷子的事。”

周晟想进厨房帮忙,被杨新华赶了出来,哪有让客人帮忙的道理。

最后周晟又坐回到了杨尚昭的身边。

不一会儿,周晟就闻到了厨房传出来的香味。

周晟杵着下巴问:“杨大哥,你们家都这么会做饭吗?”

“杨叔做的菜真香。”

杨尚昭想起父亲小时候教育自己的话,一手好厨艺是讨到老婆的关键。

他闻出这是腊肉炒辣椒,这有什么技巧的,他炒的比他父亲还香。

“我爸做的没我香,应该加几滴酱油,逼出腊肉的陈香。”

周晟双眼发亮,原来这杨尚昭还是个宝藏啊。

他自己只会把饭菜糊弄熟,能吃的程度。

有机会让杨尚昭炒一顿给他吃。

他来到这个世界,唯一执着的就是吃了。

“杨大哥真厉害,等你好了之后,给我露一手,让我尝尝。”

杨尚昭淡淡的嗯了一声。

杨新华端着炒好的菜放到饭桌上,然后又把米饭端了出来。

他看向不远处相谈甚欢的两人,“过来,准备开饭。”

“子目,你把小昭推过来。”

周晟揶揄,他伸出手,表情很戏谑,“杨大哥,来吧。”

杨尚昭拿没受伤的手攀扶着周晟,然后单腿站了起来。

他的右脚受了伤,现在只能拿周晟当拐杖,之后单腿转动,坐在了轮椅上。

周晟把杨尚昭推到了饭桌边,坐在了他身边。

也许村长是为了感谢周晟。

这顿晚饭做的丰盛。

腊肉炒辣椒,烟熏笋干炒五花肉,炒白菜,炒包菜,鸡蛋汤和鸡蛋羹。

每道菜的份量都很足。

“家常便饭。”

“杨叔客气了,这可不是普通的家常便饭。”

看着周晟不动筷,杨新华心里感叹,城里孩子就是懂事,“甭客气,吃饭夹菜。”

杨新华知道他们城里人都是等长辈动筷之后才动的,他夹了一筷子放进碗里。

周晟见状,也把筷子伸向自己看了许久的笋干炒五花肉。

入口的瞬间,周晟觉得把他香迷糊了,好吃,太香了。

带点微辣的烟熏笋干和腊肉简直是绝配。

周晟连续夹了几次这道菜。

杨尚昭多看了他一眼。

原来是喜欢这个。

杨新华也看到了,他笑呵呵道:

“子目喜欢吃这个,多吃点,待会儿回去带点笋干回去,叔晒了不少。”

“腊肉等叔弄好,再给你送点。”

周晟没有跟他客气,“那就多谢杨叔了,不过腊肉就不用了,我喜欢叔的烟熏笋干。”

杨新华开心的笑了起来,自己做的东西被人喜欢,是一件喜悦的事。

家里的那几个小孩都不愿意吃了,难得有人喜欢,他待会儿给多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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