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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破布鞋,待在生了煤球爐的廚房還好,到室外還真是受不了。

最終,還是蕭景焱一個人去了鎮上。

這時候的葷腥也沒有像後世那麼多,他就買了兩斤肉一條草魚,外加半隻雞。

天冷了連蔬菜都沒幾樣了,只挑了幾顆土豆和大白菜。

接著,他又去糧油店打了兩斤黃酒,招待客人沒有酒怎麼行?

路過鞋鋪的時候,他想起了宋驕陽那雙冰涼的小腳,轉身就朝鞋店裡面走了進去。

一雙黑底紅綠格子面的手工棉鞋,他想,這樣的棉鞋待在家裡穿應該很暖和。

尺寸的話,他仔細回想了一下,小腳在自己手掌里的大概長度,三十七碼應該差不多。

給自己和她各挑了兩雙厚棉襪,這樣的保暖性應該足夠了。

背著蛇皮袋往回走的時候,又想起了一個重要事情,窗戶紙忘記買了,又趕忙轉身進鎮裁剪窗戶紙去。

蕭景焱進屋的時候,將一股寒氣一併帶了進來,讓正在飯廳里生火盆的宋驕陽,整個身子都抖了抖。

將買來的東西放進廚房,又將那雙女士棉布鞋遞到她面前。

「給你買的。」

看到他遞過來的棉布鞋,宋驕陽的心裡升起了一陣暖意,她伸手接過了鞋子,臉頰竟也跟著微微發燙。

「我去試試。」

她逃也似的去了臥室,留在原地的蕭景焱忍不住彎了彎嘴角。

換棉鞋的時候才發現,棉鞋的裡面還塞了兩雙棉襪。

「臭小子,還蠻細心的嘛!」

新棉鞋一上腳,才發現正合適。

「奇怪,他怎麼知道我的鞋碼?」

穿好棉鞋,在房間裡來回走了兩圈,身上是新棉衣棉褲,腳上是新棉鞋,全身暖呼呼的真是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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