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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認為,因被告人王元燦違反交通法規,致使二人當場死亡,負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因此,被告人王元燦判處七年有期徒刑。」經過三個多月的時間,這一官司連續開了好幾次庭,最後終於是在證據確鑿,確定了情況屬實之後,法官一錘敲定,給出了最終的判決。

王夫人一聽到這個結果,兩眼一翻,當場就昏厥了過去。

「夫人,夫人,你怎麼了,你醒一醒。」

「爸,救我,我不想坐牢,爸,救我,救救我啊……」王元燦兩手帶著手銬,被兩民刑警押走了,直到聲音消失在了轉口那裡,被人帶走了。

場上亂成了一團,王父捂著胸□,看著被押走了的兒子。

這一場官司,他們打臝了。

對於這個結果,林凜不說滿意,但是也沒有太大的不滿。

因為時隔多年,這是這一場案子最難打的地方,時間相隔地越久,他們能拿出的更為有利的證據就越少,如果這一場官司是在當時打的話,對方肯定是要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這一點在之前蔡律師已經跟他分析過了,在他們能拿出有利的證據的情況下,最多也是爭取讓法官多判處對方多坐幾年牢。

七年的牢獄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對方也是罪有應得。

林凜從原告席上出來,過去和蔡律師擁抱了一個,真誠地說道,「蔡律師,謝謝你」他也沒有忘記其他的兩名律師人員,一一地感謝了他們。

「不用謝我們,這是我我們作為一名律師應該做的。」蔡彰遠拍了拍林凜的肩膀,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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