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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看看自己的兒子、母親,也要那些說他風涼話的人見識見識。
嗯,夢很美,可世界上做夢的人多了去了,不是每個人都能讓夢境變成現實,起碼原身沒有這個能力。
他窮困潦倒了大半輩子,等到年紀大了,確認自己希望渺茫,再無可能後,他終於偷偷地回了家鄉,彼時他已經是近五十歲的人了,半輩子的磋磨,要他臉上全是痕跡,比同齡人老上很多,原身回到了總是收不到信的那個地址,發覺那早就再度拆遷,成了小區,偷偷摸摸地找到了曾經認識的老人,這才知道,他的母親已經過世了,而他的兒子倒是成才,開辦了自己的公司。
原身再三拜託對方幫忙隱瞞,去拜祭了自己的母親,然後又遠遠地在兒子的公司外頭蹲了幾天,在終於看到成年的兒子後,那顆心,顫動不已,事實上兩父子甚至對上了眼,只是這近二十年的分別,已經要他們很難認出彼此,就說原身,若不是有一張報紙上剪下來的照片,他根本認不出兒子。
兒子就在眼前,母親已經離世,原身蹲在那公司對面,哭了,他愧疚這一輩子,為了那虛無縹緲的&ldo;出息&rdo;二字,拼了命的苦苦追尋,最後竟是一無所有,可要出去相認嗎?他做不到,他要怎麼告訴兒子,他離開到現在,二十年來,還是這麼個沒用的老東西。
原身抽了根煙,最後看了眼兒子選擇了離開,他重新回到了工地做活,過了有兩年,他在工友的介紹下認識了年紀上來,想找個伴的女工友,對方還帶著個孩子,他猶豫了很久,選擇了答應,每回看到女工友的兒子,他就像看到了自己的兒子一樣,好像對他好,就能彌補自己曾經的罪過,再者,他孤獨了太久太久,也著實是發自內心的想找一個伴,起碼能互相扶持著到老,兩人簡單地辦了個婚禮,便搭夥過起了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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