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3/5页)

受辱而自尽。15

大秦帝国自救的机会,就这样一次次丧失。如此混蛋的皇帝若不垮台,真是天理不容。

但,如果秦的皇帝不是胡亥,会亡吗?

恐怕也会。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在陈胜和吴广之前,并没有发生过起义。相反,这样的起义说不定曾多次发生,只不过由于规模太小不成气候,没能载入史册而已。

这样说,有依据吗?

没有史料依据,但有逻辑依据。

依据就在陈胜的那句话——

天下苦秦久矣!16

我们知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因此,既然“天下苦秦久矣”,就不会只有陈胜起义。

问题是,陈胜的话, 可靠吗?

可靠,因为并非只有他一个人这样说。武臣北伐时游说各县豪绅贤达,就说“天下同心而苦秦久矣”,而且这种痛苦已经几十年了。这当然不是胡亥一个人的事。17

那么,苦在哪里?

首先是负担重,其次是执法严。

众所周知,秦始皇是有过许多“丰功伟绩”的:修驰道,去险阻,决川防,销兵器,征百越,筑长城。这些都是他的“统一大业”,却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人工和财物天不生,地不长,皇帝自己也没有,从哪里来?

从民众的牙缝里挤出来。

勒紧裤带交交苛捐杂税也就罢了,问题是还要搭上身家性命。那些远征的、戍边的、修长城的、建陵墓的,请问有几个能够生还?那些留在原地的老弱病残,又有几个能安居乐业?不是妻离子散,就是家破人亡。

秦始皇的“统一大业”,就这样由黔首们的白骨堆就,由草民们的血泪写成。据统计,仅蒙恬北伐和屠睢(读如虽)南征,就至少摧残了二百万家。18

请问这是什么大业,谁的大业?

这样的大业,又有谁心甘情愿?

没有。

因此,唯一的手段就是高压。秦律之苛之严之酷,是骇人听闻的。比如律当族灭者,要先在犯人脸上刺字涂墨,叫黥(读如擎);然后割掉鼻子,叫劓(读如义);斩去脚趾,叫刖(月);活活打死,再砍下脑袋,最后在刑场上当众剁成肉泥,简直就是惨无人道。19

这,难道不是暴政?

至少,也是苛政。

这样的苛政,不要说人民无法忍受,就连扶苏都看不下去。也许,扶苏上台会好一些。也许吧!可惜历史不能假设,人民也无法等待。是啊,横征暴敛,严刑峻法,滥杀无辜,难道还不够吗?

够了!

苛政统治之下生不如死的人民,实实在在是受够了!因此只要有人带头造反,便一呼百应。就连为陈胜和吴广出主意的那位卜者,也是“天下苦秦久矣”的证人。要不然,他何必多管闲事,又何必暗中使劲?

怒火一旦点燃,就会熊熊燃烧;祭坛一旦筑成,就得有人献祭。皇帝的脑袋砍不了,便只能杀官员。大泽乡的祭坛上,摆放的就是领兵官的首级。20

其他郡县,也如此。

这并不奇怪。事实上,商鞅变法后,秦的各级官员便都用法家的思想武装了起来,自觉成为专制的工具。帝国需要虎狼,他们就是“驯兽师”;帝国需要绵羊,他们就是“牧羊犬”。因此,这些人越是对君主忠诚,就越是对人民残酷。秦的忠臣,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酷吏。因为不是酷吏,便执行不了那些严刑峻法。

人民对他们咬牙切齿,也就理所当然。

难怪蒯通会这样对徐公说:大人做范阳令十年了,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县里的慈父孝子们之所以没把刀捅进足下肚子里,无非畏惧秦法。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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