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5/5页)
,痛恨秦的军官和地方官,更痛恨秦的制度和政治,恨不得秦制和秦政早早灭亡。
秦政和秦制,为什么就这样可恨呢?
因为秦制是专制,秦政是苛政。这种制度和政治能够在秦国实行,有它的历史原因和特殊原因。简单地说,就是富国强兵乃秦人共识;而在当时的条件下,强国就得集权,强兵就得专制,富国就顾不上富民。集权、专制再加聚敛,执法势必苛严,国民也只能克制自己作出牺牲。是的,熊掌与鱼,不可得兼。国为熊掌,民就是鱼。鱼,也可以对政治说三道四吗?
何况牺牲是有补偿的。物质的补偿,是加官晋爵,分享侵略战争的战利品;心理的补偿,则是可以在他国面前以“大国民”自居。所以秦王国的苛暴,秦国民可以忍受。这一点,想想军国主义时代的日本,就不难理解。
但是天下一统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