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2/5页)

上的团支部书记,被子晴拒绝了。就在今天上午,李征来找过她,想拉她加入学生会,子晴也没答应。

雪梅听了,有些着急了:“这多好的机会呀,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就被你这样白白浪费了,你都快气死我了!做个干部,从任何方面讲,都是有百利无一害的。你不知道有多少人挤破脑袋,不惜耍阴谋诡计,就是为了得到某个职位!”

子晴笑了笑说道:“雪梅,你明明知道我是一个清心寡欲,对权力没有一点欲望的人,你就不要再勉强我了。”

雪梅还在接着唠叨:“你也不想想,你是班上学习最好,长得最漂亮的女生,这势必会招来其他女生的羡慕嫉妒恨,她们说不定会联合起来欺负你。做个干部多好,手上有权,就能保护你自己。再说了,建哲现在跑到教育学院去了,他可不能随时随地保护你了!”

说到建哲,雪梅不由得叹了口气,雪莹说得一点没错:襄王有意,神女无梦。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看出建哲对你的心,惟独你姜子晴感觉不到。你俩的这层纸如果捅破了,又该如何收场。

才入学没几天,建哲立马炙手可热,各个文体俱乐部争相邀请他加入。

“子晴,等你脚好了,和我一起加入足球俱乐部吧!”

体育俱乐部里,子晴唯一感兴趣的也就是足球了。

“我们拉雪梅一起加入吧!”子晴提议。

建哲一个劲地冲雪梅眨眼睛,雪梅能读懂建哲的意思,他希望能和子晴单独相处。雪梅本来就不喜欢足球,于是就说:“子晴,我就不要加入了,我旁观。”

子晴有些失望,但她也知道,雪梅是真的不喜欢足球,也就不强人所难了。

扭伤脚后的日子并没有像子晴预想的那么难受。雪梅除了上课,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陪她了。姐姐给她把吃的安排的妥妥当当。建哲到了周末会来请她们看电影。

子晴对雪梅说:“你看,我们每次都是三人行,谣言不攻自破!”

雪梅心想:“傻丫头,我不就充当了你俩的电动泡吗?至少在建哲心里,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电灯泡。算了,我还是不要明说了,就看建哲能憋到啥时候。”

有一次,雪梅问建哲,为什么不告诉子晴他的心,为什么每次都拉她作电灯泡?

建哲一反常态,不再嘻皮笑脸,而是带着一些无奈说:“你以为我不想说呀,可我不能。那么多年了,如果我向她表白了,而她拒绝了我,到时候,我们连好朋友都做不成。如果见不到子晴,我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她能象现在这样,在我身边笑,在我身边哭,就足够了!”

“痴情如建哲。” 雪梅忽然对建哲刮目相看了。

作者有话要说:

☆、秘密

那是东赫十三岁那年,为了让自己学会独立生活,他转学来到了清一。那天,他碰到了一个女孩,‘那天’也因此在他的生命中变得很重要。

他看到有几个男孩子抢了女孩的书包,抛来抛去,女孩在一旁又急又恼。好美的女子,就如同从画中走出来一般。又怎么会有人忍心欺负这样的一个女生?

东赫注意到,那个领头的大个子男生并没有参与甩书包的行动,他就那样一动不动地盯着那着急的女孩,从那眼神中流露出来的居然不时幸灾乐祸,而是一种浓浓的爱意。东赫有些无语,用这样的方式去引起一个女孩子的注意,用这样的方式让女孩跟自己呆在一起,这似乎有些太不择手段了,真的很让人无语!

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管这事,因为他看得出来,这些男生不会真的去伤害眼前的这个女孩。

可不知怎的,在那一刻,他的双腿竟然不听他使唤了。东赫放下自行车,冲了上去,抢下了书包,还给了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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