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法官:离谱!国际金牌大律师说他骂人能提高被害人社会评价? (第4/5页)
发出咔嘣咔嘣的碰撞声。
看得出来,这哥们现在心态似乎有点崩。
但是好歹是业务上极其过关的金牌大律师。
反诉虽然来得很突兀。
但是依然能够应对。
快速的控制住脸上的表情之后。
在所有人的好奇之下,金牌大律师杰森开口进行反驳:
“第一,我方为日不落博物馆,在官网上挂着漫画,这是“善意”的调侃,并没有对炎黄的xx收藏馆进行名誉侵害!”
“根据银行的法律规定,名誉侵权,法律上所要求的社会评价降低,这种不公正的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
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
因此xx收藏馆的主人声称自己精神受到了损害,濒临崩溃什么的,不在保护的范围内!因为你方提起的是企业商誉侵权之诉!”
好家伙,我直呼好家伙。
把侮辱的漫画直接嘴皮子一碰说成善意的调侃。
善意的?
你怎么善意的?
exce ?
我可以用这样善意的方式来骂娘吗?
你丫的脸皮子怎么那么厚?
国际金牌大律师虽然是仓促之间进行组织预言。
但是功力可见一斑。
很强,十分的强。
首先上来就直接否认。
并且特别注明这是企业名誉侵权之诉。
至于企业所有人的精神状况,那不在法律的考虑范围内。
你就算是心态再崩,那也不是我造成的。
嗯!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金牌大律师继续说道:“第二,名誉侵权损害要求是让对方企业的声誉社会评价降低,并且产生相应的经济损失。
在本案当中,据我调查,在我方日不落博物馆在官网上挂出了“善意”的调侃漫画之后,对方的收藏馆观看量每日剧增。
我方甚至没有损害对方的声誉还反而帮其进行宣传,增加了其客流量。
因此,我方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收藏馆一方)的社会评价降低,因此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国际金牌大律师杰森说完之后。
在场的人都觉得自己的三观受到了冲击。
自己建立的世界观和逻辑被疯狂扭曲。
我骂了你,但是让你的客流量增加。
让你挣到了钱。
这就不对你的商誉进行侵犯?
这就没有让你的社会评价降低?
逆天!
这种辩护逻辑简直是逆天。
……
在网上观看的网友们表示三观炸裂:
“卧槽,这人怎么那么厚的脸皮,我在自家的网站上骂了对方,还能够狡辩成善意的调侃?来来来,我们也用善意的方式来狠狠的问候对方家属!”
“某些人脸皮就是厚到了极点,我骂了你,但是我是对你好,这种逆天的逻辑思维简直是离谱!”
“快看,法官都快绷不住了!”
关于企业的名誉名声侵权之诉。
有些举一反三的网友联想到之前罗律师在普法的时候,用张三来进行举例子。
在弹幕里面询问罗律师的这种做法,是否对张三的名誉进行侵权,张三是否是可以要求进行赔偿?
好多网友成为乐子人进行回答:
“不能,你要起诉张三得,有明确的对象,罗律师之前用张三来举例子,是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