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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中知道金晶的故事。她的男朋友志去了美国。志28岁,一表人才,在一家中美合资公司做策划,能说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志去美国时,金晶送他。这是她第一次爱情中的分别,她对志说:“不管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你……”她不是那种爱许诺的人,因为她真的很爱志才说了这句话。
后来,报社搞改版,人员要分流,社会新闻部忙得人仰马翻,每个人都面临着发稿量不达标随时被淘汰的威胁,搜肠刮肚地忙着自己的选题。金晶更是几个晚上都皱着眉头,拼命赶稿。
或许是出于年轻人的那股子斗劲,或许更是因着一种太想替金晶分担些什么的心理的驱使,在那段时间,我比所有的实习生都要忙碌辛苦,整天拼命地四处奔波,丝毫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不久,由我挖掘采写的一条百姓新闻经金晶修改发表后,获得了那年省年度新闻作品最高奖。在颁奖大会上,我和金晶共同分享了这一荣誉。终于,金晶甜美的笑容又爬*的脸庞,她的笑就像春天的第一抹绿色,很淡,但极其迷人,我几乎为之沉醉了。
12月,报社内部举办了一场冬季运动会,所有的实习生都参加。运动会上有一个缚腿竞走的游戏,那天,我和金晶刚好穿着同一品牌同一色系的运动服,更巧的是我俩又被分到了同一组。在缚腿行走的过程中,我和金晶配合得很默契,结果竟得了这个项目的第一名。
后来,在我和金晶上台去领奖的时候,不知是谁开玩笑似地说了一句:“你们俩看上去就像一对金童玉女。”这句话恰巧触动了我的痛处,侧过脸去看金晶,她处之泰然地淡然一笑,那样子那神情也就像是听到了一句玩笑话而已。原来她是那么不在乎,我脸上不由一阵黯然。也许,很多时候,爱的错误就在于,一方太在乎,而另一方却不在乎。
夜里12点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找了个借口给金晶打电话,但当我听到电话那头她那甜甜的声音时,我一下子不知所措了,说话便吞吞吐吐起来。
我几乎是用了好大勇气才挂断电话。那一瞬间,我根本就想不起来刚才同她讲了些什么。之后,我便一直站在窗前发呆,有一阵子,我竟然想尝试着去数楼前的那些树叶子,好让自己不要不停地去想她。
那天,我去医院拿感冒药,身子酸软无力地向门诊部走去,忽地看见前面有一个熟悉的背影。当时的我不由自主地就喊出了口:“晶晶……晶晶……”前面的人没有回头,还在往前走。我急了,也不知哪来的力气,一下子竟跑到了那个女孩面前。女孩吓了一大跳,往后退了好几步。直到这时,我才发现她不是金晶。瞬间,不知一种什么感觉涌向心口,只觉酸酸地有一种想哭的*。
我终于开始明白,经过近四个多月的相处,自己已经在没有理由地开始牵挂金晶。等我明白过来时,我竟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慌,就像当年做错了事,被父母责怪一样。作为一个一无所有没有任何背景的乡村男孩,爱上一个知识丰富、年轻貌美的城市白领女孩,我不是不清楚这是一份只有过程而没有结果的爱情,甚至于这个过程也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只是自己不愿承认罢了。
有一天,从外面采访完回到报社,我终于怯怯地问了金晶:“我很爱一个女孩子,但我并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她微微笑了笑,想了一会儿,很自然地回答我:“告诉她,爱不能错过。”
半年的实习期很快就到了。在离开报社的前一天,我打电话约金晶出来。我说:“我已经和深圳的一家报社签了约,很快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了,很想和你聊聊,聊完之后,我就得走了。”
金晶怎么也没想到我爱的人就是她。她确实惊呆了,但还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