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部分 (第3/5页)

是,如今,自己跟叶瑾之这样的关系。他居然交了两套房子的钥匙给自己而自己居然还神奇地接受了。她兀自想,叶瑾之已经走出房门。

这一日,天气依旧晴好。秦冰开的是一辆黑色奔驰款式很像叶云嘉飙车的那一辆,直奔市中心而去。陈汐华与叶瑾之约定的是一家咖啡厅三楼靠窗的位置。

苏婉儿跟着叶瑾之上了三楼,一眼就看到五号桌的男子,约莫三十来岁,黑色西装白色衬衫的经典搭配,并没有系领带,但看起来依旧十分正式。他典型的国字脸,五官明朗,颇有英武之气,头发剪得很短,几乎是寸头,显得格外精神。他正端坐在沙发上,十指在键盘上飞舞,十分专注地看着电脑屏幕。金黄的日光透过玻璃窗洒在他身上,有种知性、内敛之美,就像是酒酿沉淀之后,褪去浮华,只剩了甘醇。

苏婉儿一惊,她知道陈汐华不是个平凡人,他曾经是华字辈里陈老狐狸最器重的人,是卫戍里的传奇人物,铁血队长,但以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姿态毅然抛却美好前途离开军队,从此与陈家毫无关系。她还听说,陈老狐狸不许他姓陈,他在外面行走,皆用的是别的身份。

叶瑾之在三楼楼梯口停了一下,伸手就将苏婉儿手抓在手中。苏婉儿一挣扎,叶瑾之低声说:乖点。

完全没必要。苏婉儿小声抗议。

叶瑾之不理会,拖着她往前几步,苏婉儿还想挣扎,便看到一直专注于电脑的陈汐华抬起头来,清朗的面庞带了温和的笑。果然比陈昭华更好看,更风姿绰约。

苏婉儿怕他瞧出端倪,便只好任由叶瑾之抓了手,跟他走过去。与陈汐华目光相触的瞬间,她轻轻一笑了。

陈汐华也是一笑,叶瑾之却已经打招呼喊了一声:三哥,好久不见。然后,拉了苏婉儿在陈汐华对面坐下,依旧不放开她的手。

是啊。有好几年不见了。陈汐华笑意阑珊,将电脑徐徐合上。

这想必就是敏华吧。陈汐华看过来,语气神色皆温和。

苏婉儿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抿了唇,笑着说:是的呢,三哥。

呵呵,老四前段时间跟我说过寻回了你。那家伙不夸人的,却夸你不一般的。我倒是很早就想回来瞧瞧不过琐事太多了,走不开。今天一看果然不一般了。陈汐华闲话家常,即便是夸人的语气,也没有半点的敷衍与做作。

三哥说笑了。这才看一眼,怎么就看出来了呢。苏婉儿谦虚,心里却是有一种偶像崇拜的情绪,天马行空将陈汐华里里外外狗血个遍,还自动脑补出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

相由心生。一个人的气质、品性会从外貌上显现。以后,你就会懂的。陈汐华呵呵笑。

那以后三哥多多教我。苏婉儿是典型的打蛇随棍上,立马就想到向陈汐华学习。因为听说 这人也是个大师级别的男人。能得到很厉害的人的指点自己才会突飞猛进,如同银座八楼的那一次的经历,以及三年前与陈昭华和周瑾的相逢一样。其实,若不是遇见他们,未必会有今天这样聪敏、从容的自己。

呵呵,你若愿意,我总是倾尽全力了,不过我常年在锦城,即便现在网络、电话如此发达,也不及随时讨论的好。所以你更该向你身边这位学习才是。他是内敛之才,从小就不招摇。陈汐华依旧笑着说,瞧了一眼叶瑾之,那眼神是英雄相惜的赞赏。

三哥说笑了。当年我们毛头小伙子,你比我们大不了几岁可年纪轻轻就能独自掌控局面。我们很多人都是从你那里学到的。叶瑾之谦虚,寒暄客套,但苏婉儿瞧得那神色语气却是真心佩服的。

陈汐华听了,淡然一笑,说:当年的事提了做什么。那时,不过年少轻狂,自负了得,总对人指手画脚罢了。现在想来还真是好笑。

三哥,你这话说得。若不是你哪里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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