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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更加自卑。
男人跟女人一樣,不怕老,只怕不夠威風,窮小子再青春熱情,也難博美人青睞。
我看穿了,咬緊牙關,翻報紙找新工作。
沒想到轉了運,讓我連過三關,考到一份公務員工作,薪水加了,環境也較為樸素,我仿佛又可以忘記過去,努力將來。
既然搬了出來住,也不打算再搬回去,縱有不便,我也享受一下獨立生活。
女同事中有不少出色的人物,但我的一顆心,仍然在媚媚身上。
在所的工作崗位上,沒有人知道我這個秘密,我放心了,自覺已經脫胎換骨。
在電視新聞上,常常看見媚媚出席各種重要的宴會,她的眼神仍然冷冷,表情有點孤傲,何某的錢財沒有使她庸俗,反而更加襯托出她的標格,做那麼大生意的人,眼光哪會有錯呢,他選填房是選對了,媚媚會替他增光。
漸漸心也平了。
時間可以醫治一切傷痕。
但偶然想起我們一起共渡的好時光,心中尚有一絲牽痛。
假日回家走,母親象是完全忘了媚媚這個人,有意無意的提起我的婚事,非要說得我坐不住,站起來離開現場。
寡母的固執、橫蠻、老套,使我無法忍受,她因為自覺吃了點苦,就得在子女身上找報償,做她的媳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說不定什麼時候她會開始以身作則,叫人家跟她的「美德」學習。
然後我得了她的遺傳,還不是跟她一樣的小器,偏偏有意無意之間與她作對,並不去找女朋友。
我以為我總已經忘記媚媚了。
一日朋友帶我到舞廳,叫了小姐坐檯資,一個女郎走近,嚇我一跳,心當時劇跳起來,原來她就是長得象媚媚。
我非常為自己心酸,忘了她?不不不,還早著呢,除非我可以若無其事地提到她的名字,說起咱們的往事,象個沒事人般,才可以肯定地說已經忘了她。
我馬上推說頭痛,要離開舞廳。
朋友詫異:「家棟尚不習慣這種場合?別勉強,你先走吧。」
我逃似的離開。
沒想到第二天,我就見到了媚媚。
是她約見我的。
我聽到她電話,意外,但是很客氣,自己也詫異於這種鎮靜,也許是因為她的聲音不陌生,夢中已聽過多次。
她沒說為什麼要見我,我依時赴約。她的長髮挽了個髻,身上穿件米色的凱斯咪絲的毛衣,一條半截裙子。
越是這種不起眼,但料子fèng工都一流的衣裳,價值越是驚人。她沒有戴什麼首飾,更顯出高貴。
見了我她立刻展開笑容,跟以前一樣的親熱,但不知為什麼,我們之間像是隔了一條河,至少我是尷尬的。
「生活好嗎?」她問。
「好,托賴。」
「沒想到我會找你出來吧?」她說。
我禮貌的說:「老朋友見見面,也是很應該的。」
「你就是這一點忠厚。」媚媚說。
我訕訕的笑,忠厚有什麼用呢。
她說:「家棟,我約你出來,是希望你把我們以前合攝的照片還給我。」她很開門見山。
我聽了很受打擊,「什麼?你不相信我?你怕我會拿去給小報刊登?」還強笑著。
「我當然相信你,」她無奈的說:「但是我丈夫不相信。」
我呆視她精緻美麗的面孔,輕輕吁一口氣。
我低著頭:「自然,我連底片一起還給你。」
「對不起,家棟,我亦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聽到她這樣說,我反而笑了,「人在江湖?不,不,你是人在侯門,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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