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部分 (第3/4页)

王举本是个宋人,但在生存压力之下,硬生生在大半年内,学会了说女真话。从这点可以看出,这人也是有几分聪明劲的。可惜的是胆子小了点,竟为那大汉的杀气所摄,不敢上前询问,而是差遣了一名手下去问话。

何元庆哈哈大笑:“你们这些猫狗的目的地是那里,我就是来自那里!至于你说的那二十个废物……”随手摘下鞍后两个大包裹一甩。

两个大包裹划过两道交叉的弧线,飞出二十余步,砰地砸在地上。包裹散开,一个个呲牙咧嘴的人头咕碌碌滚出来,散了一地。

“该死……”王举脸色煞白,目光呆滞。这些人头,可不全是他的手下?半个时辰前,还一个个活蹦乱跳的,可转眼间就……

何元庆大笑不止,向金兵伸出大拇指,然后拳头翻转,拇指指向地面——这个手势是狄烈教他的,虽然没有多做解释,但何元庆却完全能明白那意思。他现在照着比划出来,相信对面的金兵同样能理解。

对面的金兵果然很快领会了这手势的意思:翘大拇指,当然是指好的;那掉转过来呢?把意思反过来想就行了。…;

金兵怒不可遏,一个个扭头看向迭速,等待他下令放箭。但迭速却摇摇手指,示意所有金兵放下弓箭。他看得很清楚,来人距离本阵足有七、八十步之遥,远远超出五斗骑弓的射程之外。这个距离就算是八斗弓射过去也没多少杀伤力。追上去放一通箭雨,却伤不了敌人,反惹人耻笑,空自坠了士气。但若是置之不理,同样也会影响军心。

迭速细眼微眯,倏地摘下自己的一石骑弓,排阵而出,缓缓驱马而前。来到距离对方七十步左右站定,拈出一支雕翎箭,用生硬的宋语大喝:“接某家一箭,不死则饶尔性命!”

远远地,但见那何元庆轻蔑地勾勾手指,下巴高高昂起,状若不屑。

迭速也不着恼,只是冷冷一笑,张弓搭箭。

迭速平常使用的是八斗骑弓,这把一石强弓是备用弓,专门用于远距离狙杀。骑弓与步弓有所不同,骑弓的弓臂较步弓短,可以方便地在马背上拉开。但二者最大的不同在于,同样的弓力,在马背上远较在平地上要费力得多。简单的说,你能拉开一石的步弓,但骑上马后,能拉开八斗力的骑弓就算不错了。这是因为人在马背上,很难借助蹬地及腰腿之力,纯粹靠的就是臂力及一部分腰力,这使得开弓的力量有所减弱。

所以,别看迭速用的只是一把一石骑弓,但此人的臂力绝不在能开一石五斗步弓的张立之下。 现在,这个以骑射之技在金军中脱颖而出的神射手,正将强弓拉得咯吱吱直响,弓弦渐成满月……在数百名金兵与新附军屏气凝神中,迭速倏忽松弦——弓如满月,箭似流星。

目标!何元庆!

迭速这一箭,射得毫无花巧——本来嘛,人家就是站定在那时让你射,射固定靶,还要玩什么花巧?这一箭,体现了女真骑兵箭术的两大特点:快!狠!

快!让你反应不及。

狠!足以洞金破甲。

但再快的箭,飞行七十步(将近一百米),初速起码超过一秒钟。而一秒钟,足够像何元庆这样的高手反应好几回了。

何元庆当然不是傻冒,怎么可能玩空手接箭?但见他左手一晃,小臂处变戏法一样套上了一面脸盆大小的臂盾。臂盾倾斜呈一个斜角,迎向那一点流星……

凌厉无匹的精铁箭镞,在盾面上划过一道火烙般的轨迹,在火星飞溅中,箭矢斜向弹飞而去,远远射入了深谷……

何元庆面无表情地抹了一下左额角,那处被飞溅的火星灼了一点焦痕。再看了一眼臂盾,上面的铜皮已经完全割裂,露出了内衬的皮革……可想而知,若非使用斜盾手法将箭矢弹飞,而是正面硬接的话,这一箭必定洞穿臂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