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6頁 (第2/2页)

做,賠本兒的生意沒人做。劫掠者的&ldo;底成本(或者說無成本)&rdo;配上&ldo;高收益&rdo;哪能不叫人眼紅,所以做起這行當的人那是越來越多。已經不一定是拳頭夠硬的那些人會當劫掠者了,在這條路上,只要遇到了非同伴,不用說,就一個字‐‐搶!

只要發現別人拳頭不夠自己等人的硬,那麼搶!自己占武器優勢的,搶!別人人少,自己這邊人多可以以多欺少的,還是一個字,搶!所以這通向&ldo;鬼市&rdo;的路上血腥味那是越來越濃,以至於後來&ldo;暗世界&rdo;里的人乾脆就將進入&ldo;鬼市&rdo;陣法地界的這段路程稱為&ldo;血腥之路&rdo;。

第458章 血腥之路2 錯認

其實也不是沒有人跟組織者提過,讓他們幫著維護一下這來路的的次序。雖說就是&ldo;暗世界&rdo;人都不一定知道這&ldo;鬼市&rdo;的組織者是誰,無法當面陳情,但是這招待人員總看得見吧,讓他傳個話也是一樣的。其實大家心裡非常明白,如果&ldo;鬼市&rdo;的組織者願意出手的話,這對於他們來說根本就是一件再簡單不過的事情。因為如果他們連這都做不到的話,那些個劫掠者劫完道後參加拍賣時可不會那麼老實,要知道有時候搶劫也是會上癮的。

但問題是,這事情對別人來說簡單,但是再怎麼&ldo;簡單&rdo;的事情,也得別人願意去做才成啊!

那&ldo;鬼市&rdo;的組織者願意去做嗎?答案是否定的(如果他們願意去干預的話,這條路也不會一直被人稱為&ldo;血腥之路&rdo;了)。

而且那組織者不單沒有出手干預,反而丟下了一句讓不少人氣憤的話:&ldo;被搶那是自己沒本事,怕死就別來!想在&l;暗世界&r;里混,刀口舔血再正常不過,有損失不會自己去搶回來啊,就算搶不過那些搶你們東西的人,別人你還搶不過啊,至於那些個墊底的,誰都搶不到的,那是你自個活該,熊包!&rdo;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